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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的反动裁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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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1-15
第4版()
专栏:

  美国最高法院的反动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臭名远扬的“麦卡伦法”和“史密斯法”中的“党籍条款”符合美国宪法的反动裁决,是在1961年6月5日作出的。肯尼迪政府目前正根据这个反动裁决来迫害美国共产党和进步力量。
最高法院确认“麦卡伦法”的裁决是由最高法院法官以五票对四票的多数通过的。自从美国国会在1950年通过“麦卡伦法”以后,根据这个法西斯法律而建立的所谓“颠覆活动管制局”不断强迫美国共产党作为所谓“外国代理人”向美国司法部进行登记,企图实际上置美共于非法。美共严加拒绝,并且向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指出“麦卡伦法”违反美国宪法。
由于美共的斗争和国内外正直舆论的抗议,最高法院过去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不敢作出确认“麦卡伦法”的决定,它在1956年还曾经承认,“颠覆活动管制局”加给美共的罪名是根据不能成立的假证词作出的。
但是在肯尼迪上台后不到五个月,最高法院就匆匆作出了宣布“麦卡伦法”符合美国宪法的裁决。草拟这个裁决的最高法院法官弗兰克福特叫嚷,“麦卡伦法”的目的“就是防止世界规模的共产主义阴谋在本国(指美国)实现它的目标。”
最高法院确认“史密斯法”的“党籍条款”也是以五票对四票的多数通过的。最高法院裁决中认为,凡是作为“积极”的共产党员即构成“犯罪”。草拟这个裁决的最高法院法官哈伦声称,最高法院“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共产党的)成员”可以要求宪法保护。
对于最高法院的反动裁决,美国共产党曾经要求重新考虑,但是最高法院在去年10月拒绝了美共的这个要求。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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