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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部分针织业组织联营联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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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01
第2版()
专栏:

  京市部分针织业组织联营联销
【本报讯】北京针织业部分厂家开始联营联销,克服经营中的困难。京市针织业共七五七户,大部是分散的家庭工业,因资金小、技术低等原因,产品品质低劣,且没有统一的规格。为了提高品质,保证一定规格,打开销路,部分针织业于十月份开始走向联合经营。如兴华、大来、群众妇女工厂、方普耀家庭工业社等四家织袜厂将生产资料全部集中,于十月日成立“四家联营群众袜厂”,联合生产。这四家厂有的有资金没有技术(如群众妇女工厂),有的有技术没有资金(如方普耀家庭工业社),有的有经营工厂的兴趣(如大来厂经理八),有的因事情多无暇照顾工厂(如兴华厂经理),联营后互补短长,得到许多好处:(一)人事配备齐全,销货及生产技术都有专人负责,生产扩大了,(二)节省很多开支,(三)资金集中,周转力大,不致再有一星期不销货就停工的威胁,(四)技术逐渐改进,工人有互相学习机会,(五)规格可以统一,有专人负责推销,销路也大见好转。此外,凌绍复、张景洵、陈逸民等十三家家庭织袜厂,因资金缺少,无法继续单独经营,也开始以合作方式联合经营,成立“北京针织工业家庭第一联合社”,已于十月二十八日起正式开工联合生产。
【又讯】北京市针织业公会,生产技术研究委员会,为解决同业销货困难,在政府协助下,特成立“针织业联合售品处”,联合推销各厂家成品,地点设东晓市药王庙大院,已于十月二十八日开幕。参加联合推销的针织业厂家共达二八六户。联合售品处第一步先推销各厂家的现有成品,以后即定出统一的规格,贴上售品处之商标,不够格者不予售卖,以对顾主负责;售出货后,即将款购成纱,交原生产者继续生产,以防物价波动时各厂家遭受损失。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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