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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地供应电力 更有效地支援农业 临汾电厂同社队订供电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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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2-17
第2版()
专栏:

有计划地供应电力 更有效地支援农业
临汾电厂同社队订供电合同
本报讯 山西省临汾发电厂为了更有计划供应农村用电,支援农业生产,1月中旬,主动邀请临汾境内的贾得、县底、东张、刘村、尧庙和城关公社等重点农业用电单位的负责人到厂座谈协商,双方签订了1962年的供电用电合同。
临汾发电厂负责供应附近许多社、队的电力排灌站和电动水车等用电。这次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供电量和用电量,输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变电用电设备的安装管理和供电用电双方的任务分工和保证条件。合同中,对于不同季节、不同单位的供电量,作了比较实事求是的规定。通过签订合同,双方明确了供电量、用电量、啥时供、啥时用、怎样供、怎样用等经济任务和技术条件,加强了发电厂和公社生产队等农业用电单位的联系和协作。
这个厂在签订合同时,贯彻了主动支援、负责到底的精神。如和尧庙公社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自电厂到伊村水电灌溉站110号电杆的六公里高压线,由电厂负责维护;由110号电杆到神刘电灌站的四点五公里高压线路,由电厂派技术工人协助用户检查维修。这样既替尧庙公社担负了技术比较复杂的一部分设备检修任务,又可以通过协作伙干的办法,为尧庙公社培养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电工人才。
现在,临汾发电厂和各用电单位,正积极开展以查线路维护,查设备配套,查使用效果为主要内容的春浇准备工作。尧庙公社伊村电灌站经过初步检查维护和调整配套,改变了“机泵不配套,大机拉小车”的不合理现象,全站电动机虽然由九台(六百七十五瓩)减少到五台(四百五十五瓩),每小时的抽水量却由原来的三千一百五十五立方米增加到四千立方米以上,保浇面积可以由过去的一万零二百亩扩大到两万多亩,浇地成本费也将比过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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