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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得我中央人民政府同意 苏在津设总领事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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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04
第1版()
专栏:

  征得我中央人民政府同意
 苏在津设总领事馆
【新华社北京三日电】苏联驻华大使馆征得我中央人民政府同意,在天津设立总领事馆,并任命原苏联驻津代理总领事吉多福为代理总领事。吉多福接奉命令后,于二日上午九时偕秘书赴津市府见黄敬市长,作正式拜会,并商谈设馆事宜。当由市长黄敬、副市长刘秀峰偕同秘书长吴砚农与外侨事务处正副处长章文晋、杨公素等接见,双方晤谈极为融洽。吉多福等于谈约半小时后辞去。苏联驻津总领事馆当即于二日正式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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