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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体与适度——从梁美珍的演唱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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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05
第4版()
专栏:听乐札记

适体与适度
——从梁美珍的演唱谈起
李凌
春节期间,听了四五位女高音的独唱,虽然其中有花腔、抒情、戏剧性、民间之别,而却都或多或少带有追求情兴、气盛、意露、音强的偏向。
本来,一个歌唱者能一往情深,歌欢则音与笑并,咏戚则声与泣偕,这也是一种特色。我不大认为像某些论者所说,只有含蓄,才是表演艺术中的至美;因为歌唱中的热情、豪放和含蓄、蕴籍,纤秾、华丽与轻清、婉约,都同为艺术表演中的美,同样能创造出艺术的绝境。
问题在于,该刚该柔,应浓应淡,须显须隐,或者像魏良辅所说,哪些体式要驰骤,哪些要规矩,哪些要有抑扬,像《扑灯蛾》,“虽疾而无腔,然而板眼自在,妙在下得匀净”……,首先要用得适体。
比如像梁美珍过去演唱《多瑙河彼岸的查布罗什人》中的《奥达尔卡与卡拉斯》的二重唱,满纸大红大绿、凌厉泼辣,这是适切的,所谓“声虽已甚,其意无伤”。其次,像她那天唱的《这很难说》,做得天真、倔强、俏皮、活泼、有声有色,也和曲趣吻合。还有她的《玛依拉》,热辣得也还相称,因为这首歌曲,有点像苏轼吟咏西湖:“淡妆浓抹总相宜”。有些歌者把它唱得轻清、活泼,也有另一种情趣。
但是,像她歌唱莫扎特的《阿利路亚》和《凯鲁比洛的抒情曲》(《费加罗的婚礼》)、格林卡的《安东尼达的抒情曲》、威尔弟的《莱奥诺拉的咏叹调》(《游吟诗人》选曲),就感到偏于激动,过求声亮(特别是莫扎特两曲),每每兴致一来,信情而歌,不是剧烈的体式,也唱得剧烈,不是浓重的风格,也唱成浓重,使得这些迥然不同的歌调,面目模糊,也往往使得许多细致的情感,无法体现出来。
适度是适体的进一步的要求,这里包括了段落、语句的描画,起、承、转、合、以至适当的对比与安排,也包括了某些细致的意境的体拟。
适度就是恰到好处,不过火、不太满、不唱尽、不做作,有时还要留点余地,所谓“夜长曲尽意未尽”,让观众去回味。
特别对于一些热情、豪放的东西,应多所设计,不能只靠热劲来体现气势。要注意“势有刚柔,不必壮言慷慨乃称势也”,有时以一种巧妙的安排,也能显势。比如魏启贤歌唱《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开头几句说白,是要说得有气势;最初他念得声色俱厉,以至接唱很费事,后来他改用轻低而有力度的朗诵法来处理,却获得更佳的效果。
尝读琴书,有“兴到而不自纵,气到而不自豪,情到而不自挠,意到而不自浓”,像蕊中的兰茝,不馥而馥。就颇有感触。
的确,一个歌唱者,一旦入了情,沉浸在人物情节之中,有时也很难自持,自制。可是,艺术究竟是艺术,所谓“戏假情真”,是真非全真,要情真,而又要能约束、能自持,才不至于过度。
俄罗斯歌唱家夏里亚宾唱歌非常热情、认真,但他极力主张歌唱时必须清醒。他说,即使在情感极度高涨——充满灵感的时刻,他还可以“控制”声音进行的过程(见戈鲁别夫的《声乐教师须知》)。他认为这是考察一个歌唱者在歌唱的进行中是否还能保持鉴别力和分析力的重要标志。
我国古代的唱论、琴论,有许多关于表演艺术上的“适体”、“适度”的优异的见解,如何逐渐使这些卓越的传统在我们新的歌唱实践中发扬开来,这恐怕是缔造我国新的声乐学派中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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