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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赛尔颁布关于加沙地区的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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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11
第3版()
专栏:

纳赛尔颁布关于加沙地区的宪法
新华社开罗9日电 阿联总统纳赛尔今天在这里颁布了一项关于加沙地区的宪法。
根据这项宪法,在加沙地区将建立一个行政委员会和一个立法议会。行政委员会和立法议会都由加沙地区的总督担任主席。总督由阿联总统任命。
宪法还规定,驻扎在加沙地区的武装部队由阿联武装部队总司令部指挥。
宪法说,“加沙地区是巴勒斯坦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里的人民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
加沙地区在西奈半岛的东北角,西濒地中海,这个地区是一个南北长四十公里,东西平均宽八公里的狭长地带。它是巴勒斯坦领土的一部分。在1948年以前,它由英国委任统治,在这以后,一直属埃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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