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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农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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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18
第2版()
专栏:

掌握农时
本报评论员
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严重影响,有强烈的季节性。不论播种、栽秧、培育管理或收获,都要掌握农时,因时制宜。我们的祖先积千百年的经验,深深懂得掌握农时的重要。他们把最适当的农事季节叫做“上时”,其次是“中时”,最末是“下时”。广大农民历来是竭尽一切努力争取“上时”进行各项农事活动,只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利用“下时”,作为权宜之计(例如,受灾后在迟晚的季节抢种或补种庄稼)。在农业生产中,随时可以看到这种情形:一些事情做得恰合时宜,结果事半功倍;另一些事情做得不合时宜,结果事倍功半。
暑往寒来,季节嬗替,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不能离开季节变化的客观规律而随心所欲地选择农事季节,但是我们可以不断研究和掌握农事季节,按照它的客观规律办事。“农桑之节……四时各有其务,十二月各有其宜;先时而种,则失之太早而不生;后时而蓺,则失之太晚而不成。”(《王祯农书》)早于季节和晚于季节,古人的经验和我们的实践,都证明是不好的。把各项农事活动安排得恰合时宜,是指导农业生产的一项艺术。我们过去说过,在农业生产上应该“抓早”。这是不是说,播种越早越好,收获越早越好呢?不是这个意思。“早”,应该主要是指生产准备工作。例如,播种之前,种子要选好备足,农具要造够修好,机器要修配好,肥料要准备好并且及时送到田间,种植计划要订好,劳动组织要整顿好,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准备工作都走在播种季节之前,播种季节到了,就能顺利播种。准备工作从早,乃是生产适时的保证。准备工作早一些,就能做得充分些。总起来说,对“早”字应当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于每个季节的农事活动,什么宜急,能急多少天,什么宜缓,能缓多少天,什么先做,什么后做,做出恰如其分的安排,保证农业生产不违农时地进行。
我国各地都有许多农谚,其中大部分记述的是我们祖先掌握农时的经验,对我们是一份宝贵的遗产。我们应该继承、研究、利用这份遗产,但又不能完全为它所束缚。在农业生产上,什么时候做什么,是被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人们的主观努力所决定的。即使自然条件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只要生产条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人们又做了合乎实际的努力,历来习惯的某些作法,历来遵循的某些农时,还是可以加以适当的改变的;而这种适当的改变,对生产是很有利的。在个体经济的条件下,广大农民受了劳动力、畜力和农具等等物质条件的限制,往往不能利用最适宜的农事季节,因此遭受或大或小的损失。比如,夏收夏种,是一年当中最忙的季节。夏收是“龙口夺食”,夏种是“分秒必争”,在最适宜的时候动手,就能增产,否则就会减产。过去农民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常常是提前夏收,效果当然不好;即使这样,夏种往往还要推迟,效果当然也不好。现在,依靠公社领导下的生产队的力量,加以细密组织,合理安排,完全可能在比较更适宜的时候,把夏收、夏种都做得更好。又如,为了延长庄稼的生长时间,在保证有利无害的条件下,适当提早几天播种某些庄稼,是有好处的。在个体经营时代,由于缺乏必要的人力、水利等条件,这是做不到的,而今天却可能做到了。但是这种适当的提早或推迟,究竟能早多久或迟多久,必须实事求是地因地因时制宜,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
掌握农时,首先是作为农村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的事情,同时也是各级领导机关的事情。党委、政府和别的部门,在布置有关农村的各项工作的时候,都应当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农业生产,是否有利于帮助农民掌握农时。布置这些工作的时候,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农村工作人员、生产队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使得各种工作都直接间接地促进农业生产,而不是妨碍农业生产。这是保证农业生产不违农时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所有农村工作人员,在领导农业生产过程中,更要时时想到帮助农民掌握农时。为此必须充分尊重生产队的权力,耐心地同当地群众商量,特别要重视那些熟悉当地情况、对生产有丰富经验的老农的意见。集中这些意见,制定正确的增产措施,把所有的人力物力用在最适当的地方和最恰当的时候,就可能取得最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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