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接受农民意见 改进产品质量 贺兰县农具厂精心制造小农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23
第1版()
专栏:

接受农民意见 改进产品质量
贺兰县农具厂精心制造小农具
新华社银川21日电 今年春耕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农民对小农具有些意见,他们觉得县农具厂生产的铁锹,有背窄、身长、过重等毛病,使用不便;锄头、铁耙等用生铁制成,既重又不坚固。
这一意见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县和公社举办的农具厂都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县办农具厂决定小农具不经群众鉴定,不进行生产。在生产每种农具以前,先派职工到农村了解农民需要,做出样品后拿到生产队征求意见,并且经过老农在田间试验认为合格后,再大批生产。他们现在出厂的锄头、铁锹、钉耙、犁铧等十多种小农具,都是和农民研究鉴定后才正式生产的。各公社农具厂在春耕以前,也和老农一起研究了生产小农具的问题,因地制宜地制订了各种小农具的规格质量标准,然后进行生产。
各农具厂还举办名牌产品观摩会,并且吸收能工巧匠生产名牌货。全县各公社农具厂派人到生产名牌铁锹的立岗公社农具厂观摩学习了制造“张家铁锹”的手艺后,仿做了许多春耕需要的铁锹,受到农民欢迎。有些公社农具厂学习金贵公社名牌农具“刘家柳叶镰”的生产技术,采用这种镰刀的质量标准,为夏收生产了锋利、轻巧的镰刀。县办农具厂新近吸收了生产籽耧闻名的常信公社两个朱家老技工,制造一批传统名牌产品“朱家坛”,供应各公社后,很受欢迎。
各农具厂还建立和健全了产品验收制度。县农具厂的小组、车间每天都要检验一次产品质量;此外,由老技工和行政干部组成厂部验收小组,每十天对各车间的产品检查一次,每月底,县手工业管理局和供销社联社派人检验一次。不合规格的产品不出工厂。各公社农具厂也普遍实行了每天验收一次产品的办法,使出厂小农具的质量比过去提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