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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纳交换友好条约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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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29
第1版()
专栏:

中国加纳交换友好条约批准书
新华社阿克拉28日电 中国和加纳今天在这里交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纳共和国友好条约的批准书。
中国驻加纳大使黄华和加纳外交部长阿杰伊在交换批准书的证书上签字。
出席今天交换批准书仪式的有加纳外交部副部长普普兰普和其他官员以及中国大使馆外交官员。
中加友好条约是1961年8月在北京签订的,后来双方都按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了这项条约。
这项条约在交换批准书的这一天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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