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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波兰两国政府签订今年货物周转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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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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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波兰两国政府签订今年货物周转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2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在友好和互相谅解气氛中进行贸易会谈之后,今天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1962年两国货物周转和付款协定。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供应波兰人民共和国矿产品、各种机器、纺织品、轻工业品和其他商品。波兰人民共和国将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选煤厂、水泥厂的设备以及甜菜种子和其他商品。
在协定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波兰方面是波兰驻中国大使克诺泰。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李强,第二局局长张化东,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副司长徐明等。波兰方面有波兰驻中国大使馆参赞傅拉托和波兰政府贸易代表团的全体成员。
签字后,叶季壮举行宴会招待波兰政府贸易代表团。李先念副总理出席了宴会。叶季壮和克诺泰都在宴会上讲了话。叶季壮说,中波两国人民无论在过去的革命斗争中和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都是互相支持的。十几年来,两国在经济、贸易方面的合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这一次签订的协定,对加强两国人民间的友谊和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将起积极的作用。克诺泰大使在讲话中指出,波中两国由于包括贸易在内的各方面的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两国人民的友谊不断得到了加强和巩固。他说,今天签订的协定,对加强两国人民的友谊是一个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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