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1阅读
  • 0回复

兴安省蒙民自治 东北政委会予以批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03
第1版()
专栏:

  兴安省蒙民自治
东北政委会予以批准
【新华社东北三十一日电】九日东北政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批准蒙民领袖额尔钦巴图呈准恢复兴安省乎伦贝尔区蒙民自治之请求。按该地在兴安省西北部,辖有六旗一市(即额尔克纳左右两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右旗两旗、索伦旗及海拉尔市)居民大多数为蒙古民族,经济以游牧为主。“九一八”前原系自治区,日寇占领后被取消自治。又本次会议并通过东北财委会主任委员陈云辞职照准,遗缺以王首道继任,以及设立东北社会调查研究所,任关梦觉为副所长等案数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