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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过去藏书家的图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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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4-20
第5版()
专栏:

  谈过去藏书家的图章
  知非
藏书章便是在书籍的前面或后面打上图章,表明这本书的所有权,它是属于何人或属于某某单位,也就是说明这本书是谁的。所以任何图书馆,当书籍进馆以后,打上该馆的图章,正是手续之一;至于个人的书,也有打上自己图章的,也有写上自己的姓名的;总而言之,只是一种标记而已。最大的意义是防止遗失。因此把藏书章作为一种记号来看,未为不可。
然而过去许多藏书家的印章,却远远超出了作为一种标记的范围,常常借着一块小小的图章,表达个人的意愿,刻制许多名章和“闲章”。除一般的以外,有些印章的词句是可笑的,甚至于是可鄙的。各色各样的形式都有,其中有告诫式的,还有遗嘱式的。从好的方面说是对于书籍的爱护、珍惜;从坏的方面说是强烈占有欲的流露。
明末的大收藏家项元汴(号墨林),他就喜欢在书籍字画上打图章,姜绍书《韵石斋笔谈》说:“墨林每得名迹,以印钤之,累累满幅,譬如石卫尉以明珠精镠[liù]聘得丽人,而虞其他适,则黥面记之,仰且遍黥其体无完肤,较谋不洁之西子,更为酷烈矣。”意思说他得到好的图书字画,表示是自己心爱的东西,在上面乱打图章,就像娶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害怕她跑了,在她脸上身上刺着许多花纹或文字,实是一种残酷的行为。这个比喻不见得恰当,而这个讽刺还是正确的。但是竟有人专门欣赏这种作风,加以模仿,并沾沾自喜,如清朝的藏书家杨继振,他在题跋中说:“予藏书数十万卷,率皆卷帙精整,标识分明,未敢轻事丹黄,造劫楮素;至简首卷尾,钤朱累累,则独至之癖,不减墨林,窃用自喜,究之于书,不为无补”
(叶昌炽《藏书记事诗》六)。他一方面不轻易在书上圈点、写字,以保持“卷帙精整”;同时又在书上乱打许多图章,还说是“于书不为无补”,他自己说是个人的癖好,看起来好像矛盾,实际也只是占有欲的表现而已。
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十有“藏书家印记之语”一条,引了两个长文的藏书印,如蒋光煦《东湖丛记》记明朝的藏书家毛晋有朱文大方印,其文曰:“赵文敏公书卷末云:吾家业儒,辛勤置书,以遗子孙,其志何如,后人不读,将至于鬻[yù],颓其家声,不如禽犊。若归他室,当念斯言,取非其有,无宁舍旃。”共五十六个字。他希望他的子孙能读这些藏书,如不能读而竟将它卖掉,他认为是不孝子孙,连禽兽都不如。这不像一个图章,而是一篇告白,不只告诫他的子孙,并且还告诫别人。《东湖丛记》又记清朝王昶[chǎng]的藏书印章,其印文中有“……愿后人,勤讲肄,……如不材,敢卖弃,是非人,犬豕类,屏出族,加鞭箠,……”。也是很激动地先骂一通,有如遗嘱。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对之感叹道:“鞭笞犬豕庸非酷,得失何妨等楚弓”。作者不赞成藏书家这种谩骂的办法,并引《家语》楚王失弓的故事,所谓“楚人失之,楚人得之,又何求?”这是开明的见解。正如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说的:“尝忆古人藏书印记,自唐至近世各有不同,而亦同为不达而已。”不达就是胸襟狭隘、目光短浅想不开,恨不得把书都带到棺材里去。叶德辉又总结地说:“诸人皆眷眷于其子孙,究之藏书家鲜有传及三世者”。这是事实,也是确论。像宁波“天一阁”藏书,经过四百年,现在更得到复兴发展,那是绝无仅有的。
就我们从古旧书籍上所看见的各式各样的图章印文,虽然文字的多少不同,词句的或温和或愤激也不一样,而它总的精神则是“子子孙孙永宝”,这是藏书章中最普通的一个,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因为要子孙世守,所以在印章词句中坚嘱“勿以鬻钱,勿以借人”(杨继振的藏书章);或是“………古人以借鬻为不孝……”(施大经藏书章)等等。这是封建社会的反映,他们不把图书看作是传播知识的工具,而把它当作私产,甚至认为是可居的奇货,这种思想确实太坏了。
也有一些比较开明的藏书家,他们在藏书印上只谆谆[zhūn]嘱咐借阅的读者要爱惜书,不应损坏别人的东西,他们常常引用颜之推的话刻为图章,如:“《颜氏家训》: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云云。这比较坚持不借给人看的收藏家似进步得多,至少他没有把书“藏”起来的思想。
从宋朝到清末,据叶昌炽的记载,大约有一千一百多位藏书家。现在这些收藏家们的图书,绝大部分都归入各地图书馆,也就是还之人民,任何人都可利用。对于书的保护比个人的书斋要好得多。过去这些藏书家印章上的词句,也就永远成为书史上的陈迹。
总之,过去藏书家的思想和现在不同,因为那是旧社会制度的产物。至于藏书家对于书的搜集、整理、爱惜、勤勤恳恳地终身不倦,使若干古书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埋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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