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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举行会议 讨论发展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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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4-22
第1版()
专栏:

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举行会议
讨论发展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新华社21日讯 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今天下午举行会议,总结委员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讨论1962年的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李维汉,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包尔汉,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刘春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贵州、西藏、吉林、广东等民族地区的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老舍、杨荫浏、周巍峙等。
委员会主任齐燕铭和副主任萨空了在会上报告了委员会过去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计划。
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在1961年3月间成立的,一年来它在指导开展民族文化工作方面,在调查研究民族文化情况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如委员会曾配合有关单位总结了反映少数民族社会发展形态的科学纪录影片的摄制工作,这些珍贵的影片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了形象的资料。委员会在1961年通过组织作家、艺术家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宣传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就;另外还座谈和研究了民族故事影片的创作和摄制工作,派干部到内蒙古自治区调查了民族文化艺术和搜集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工作的情况,整理了少数民族文艺调查资料等。
会议提出1962年的民族文化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考虑到民族特点和特殊需要,对于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事业,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照顾,帮助各少数民族提高文化工作的质量,充实文化事业中的薄弱环节。计划提出,今年民族文化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培养和提高民族文化艺术干部,重视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推动民族间文化艺术的经验交流,组织工作组深入民族地区加强实际指导。根据这一要求,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今年准备广泛组织各有关方面和人士,座谈研究如何培养提高民族文化艺术干部,如何改进民族地区艺术学校的教学工作等问题;另外还将专门研究民族电影片创作中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影片质量问题;研究进一步提高民族文字图书的质量和加强发行工作;组织和推动民族文化艺术的交流活动;今年内委员会还将组织一批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调查民族文化工作的情况。
除此以外,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还向各民族地区和有关方面提出了加强工作的建议,如建议各民族自治地方专门总结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干部的经验;总结搜集整理民族文化艺术遗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发展民族歌舞艺术的经验。另外还向从事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的文艺创作的作家提出了创作的要求。
会议在讨论中,对今后民族文化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建议。大家认为,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有了很好的开端。今后应该根据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培养民族文化专业干部,发扬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遗产。会上特别指出,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民族语言和文化传统,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一朵鲜花。文化艺术的社会主义内容,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民族形式,相反,应该“百花齐放”,充分地发扬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会上大家建议,民族文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今后应同各民族地区文化部门密切联系,推动指导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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