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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条件 确定计酬方法——关于劳动底分问题的来信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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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4-25
第2版()
专栏:来信综述

根据具体条件 确定计酬方法
——关于劳动底分问题的来信综述
编者按: 4月3日,本报二版发表“关于劳动底分问题”的几篇文章后,先后收到几十封读者来信,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这些来信,有的是介绍当地劳动计酬的方法和经验,有的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们认为,合理计酬是调动社员劳动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中一个重要问题,值得大家研究、探讨和交流经验。至于哪种地区采用哪种劳动计酬方法好,这不能单纯从制度本身是否先进来考虑,更重要的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各地人民公社和生产队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工作基础不同,历史习惯也不同,采用的劳动计酬方法势必有所不同。按件计工虽然比劳动底分先进一些,如果当地条件不具备,一时也不容易做到,更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各地所采用的劳动计酬方法,只要适合当地具体条件,群众满意,并且不断地注意研究改进,使它日趋合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取酬的原则,这就是好的。
现在把读者来信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劳动底分制是一种落后的方法
多数读者认为,按照劳动底分记工是一种落后的计酬方法,因为它不符合按劳计酬的原则,不利于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新民公社王正平、刘招明信中说:按底分记工,大体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死分死记”,社员劳动一天,不论数量多少,质量好坏,都按底分记工;一种是“死分活评”,即以底分为基础,参照社员每天劳动达到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社员互评,适当地增减工分。前一种办法显然是不合理的,社员说:“死分死记是板上钉钉子,好也是半斤,坏也是八两。”因而影响社员劳动积极性的发挥。后一种办法虽然比“死分死记”进了一步,但也不易评得合理,实际上还是“底分”起主要作用。他们认为要做到合理评工记分,关键在于合理制订劳动定额,实行按件记工。
有些读者还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的体会,说明按底分记工有很多缺点。中共沈阳市委会蔡福恩信中说,按底分记工有四个缺点:一、社员的劳动报酬在劳动以前就固定了或基本固定了,不能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二、不能体现按劳计酬的原则,劳动底分只是社员可能达到的标准,而不是实际已经达到的。在生产中社员付出的劳动,可能超过这个标准,也可能低于这个标准,如果一律按底分记工,就会有吃亏的,有占便宜的;三、评定劳动底分是根据社员的体力强弱、技术高低和劳动态度等条件。有时重活、技术活较少,强劳力或有技术的社员也不得不做一般农活,如果都按底分记工,底分低的社员对同工不同酬会有意见;四、按底分记工不能保证田间作业的质量。
劳动底分制有缺点,但适合当前需要
有些读者认为评定劳动底分,按底分记工是当前一项切实可行的办法。中共浙江省金华地委干部学校陈新希来信说,杨弯大队评定劳动底分适当照顾技术差别的做法,不仅符合按劳计酬的原则,又能解决目前农村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充分发挥老年社员传统农艺技术的作用,鼓励青年社员积极学习农业技术的问题。他认为,实行按件计工很容易形成单纯追求数量的现象,听起来是“按件记工”很合理,实际上是老年社员干活精心、质量高、数量少一些;青年社员干活草率、数量多、而质量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按件记工就不合理。北京大学秉才认为,按件记工繁琐复杂,农活定额不下百余种,每天统计和计算浪费不少的精力和时间,从目前生产队的管理水平和社员文化水平出发,不如按底分记工简单易行。如果坚持底分一季一评,评的时候做到公平合理,社员就不会有意见。他认为劳动底分也有不足之处,如个别社员在评定底分以后,在劳动中可能有偷懒的现象;有些不参加评定底分的社员,如老年人、学生等有时也参加一些劳动;给他们计酬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利弊相权,实行劳动底分制还是优点多。
计酬方法要因地制宜要逐步提高
还有不少读者来信认为,哪些地区实行哪种计酬办法好,这要具体的分析;同时,要从发展的观点全面地看待劳动底分的问题。有的读者提出,农业劳动计酬办法的日趋合理,有一个发展过程。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期,一般是“人头工”,不论劳力强弱技术高低,社员劳动一天,都是一样记工;后来,实行了劳动底分制,有了“死分死记”和“死分活评”等办法;在这个基础上,又有了劳动定额,实行按件记工。因此,劳动底分制作用的大小,要依生产队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定。有的生产队互助合作运动历史较长,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有劳动定额的农活多,劳动底分的作用就小一些;有的生产队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还不能实行按件记工,劳动底分的作用就大一些。但是,即使是以按件计工为主的地方,由于有些农活难于制订劳动定额,按劳动底分记工的办法,还是不可少的。据中共安徽当涂县委会张启明、张祖铎调查:这个县经营管理比较好的生产队,按件记工的农活占60%左右,一般生产队按件记工的农活占30%左右。他们认为,所有农活都实行按件记工是不可能的,因此,评工记分的办法,不能强求一律。一般地说,有底分比没有底分好,“死分活评”比“死分死记”好,制订劳动定额按件记工又比“死分活评”好。哪个生产队推行哪种计酬办法,或者是几种办法结合使用,要看具体条件而定。按件记工虽然合理,如果条件不成熟,勉强推行,也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有的读者还提出,各地的条件不同,计酬的办法也不同,不论实行哪种办法,都应该本着经济工作要愈做愈细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步,逐步健全评工记分制度。实行劳动底分制的生产队,不能过分夸大劳动底分制的作用而停步不前,要积极创造条件,积累经验,过渡到以按件记工为主。实行按件记工的地方,也要针对薄弱环节,如容易忽视农活质量等,采取措施,健全制度,提高农活质量,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计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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