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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不杀人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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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10
第6版()
专栏:长短录

张献忠不杀人辨
陈波
说张献忠是杀星下界,所到之处,杀人如麻,这种说法显然是出自封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革命领袖的诋诬毁谤,只是反动宣传,毫无历史真实价值;但另一方面,为了同情张献忠,为了同情农民革命,一反其道而行之,偏说张献忠不杀一人,或者根据一点一滴的笔记记载,就得出了张献忠不曾杀人的结论,我看不但同样是不合历史实际,也是有害的论断。
夸张的去描绘张献忠杀人的“事实”,过去“官书”“半官书”以及所谓“私家史乘”真也成篇累牍,难于胜计;他们也许因为制造诳言,尚不足以解对农民起义的心头之恨,又从而归之于因果报应,甚至假以神话,迷惑世人。如所谓献忠立“七杀碑”,碑上镌“天生万物以养人,人何以对天,……”然后接连着刻上七个大“杀”字。这一“碑文”,从文字上看,已难索解,也许是出于愤世嫉俗者流,指献忠为“代天行刑”,乃担当起杀人的使命;也许由于献忠幼时,随父贩枣,误将驴粪玷污地主石坊,不但其父被打,且迫其用手擦净驴粪,而给他埋下了深刻的阶级仇恨的种子。从这一事实出发,从石坊引伸到石碑,因而制造出这一“传说”。不管动因如何,但“七杀碑”之说,正是给张献忠杀人的诳言增加了添油加醋的材料,也正中了地主、资产阶级的“上怀”,乐于广为传播的。
关于张献忠不杀人的说法,当然不如说张献忠“杀人成性”的多,但也不是没有的。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载:“余闻张献忠来衡州,不戮一人,以问娄圣功,则果然也。”这一记载究竟详情如何,现在当然很难考查,也许出之于刘献廷同情农民起义,故而出此;也许张献忠大军到达衡州之日,地主官吏早已望风逃尽,农民以及被压迫被剥削者又归附献军,因此无可杀之对象。但有些历史学家根据这一记载,而在大做翻案文章,由此而证明张献忠并不杀人,这也是违反历史真实的,我就很难同意这一结论。
自然我也知道说张献忠不杀人,是出于有些历史学家的好心,是由同情农民革命而发,特别是以“不杀一人”与地主、资产阶级诬蔑张献忠“屠杀”州人盈野,恰恰的翻了一个个儿,看来像是十分鲜明强烈的对比;可是历史不离乎现实,不离乎事理。当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进行群众性的武装革命之时,既已诉之于刀兵,就很难想像不曾杀人;而况作为革命对象的阶级,又哪里会自动的滚下统治的宝座,而不去加以凶残的镇压与扑灭革命力量呢?我看农民革命不发生则已,如果一发而不可遏止之时,即使革命者主观上不欲多所诛杀,但为了革命,为了对付统治者的镇压,也势难由己,所以问题不在于农民起义杀人不杀人,而在于杀的是什么人?是敌对的统治者、压迫者,还是普通人民(自然在刀兵之中,普通人民也难免有误伤误杀之事)。革命就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绝不是吃素念佛的人所干的事,而被革命者所希望的,也正是只有他们来屠杀革命者,反过来却不许革命者动刀枪进行革命。当然,我讲这些,并无提倡杀人、主张多杀人之意。我只是希望,对张献忠其人其事,还以一个历史本来面目。因此,就不必斤斤沾着在一个“杀”字上去理解,倒是赵老太爷准不准阿Q革命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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