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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小学生练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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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19
第6版()
专栏:长短录

还是小学生练字
文益谦
写完一段《小学生练字》,旁边有人提醒我:你不是讲小学生练字么?到底该怎样练法,也得交代几句,文章才能对准题目。
讲到练字的方法,即人们所称的“书法”,我只好再说点外行话。
我想有两种“书法”,一种是书法家们谈书法艺术的“书法”,一种是教小学生习字的“书法”。任何学科恐怕都得分个初级、高级。初级是高级的基础,高级是初级的发展,二者有联系,但是不能初级同高级不分。把大学的课程向中学生硬灌,把中学的课程向小学生硬灌,以便提高教育质量,这是“揠[yà]苗助长”,秧苗会吃不消。
讲“书法”,如果把高级和初级两者分头讲,看对象说话,实事求是,问题就比较简单,也容易解决。就比如书法家们现在所争论的“有法”同“无法”,我确实摸不清他们争论的是讲哪一种“书法”,所以难于定是非。主张“有法”的一方,看来是要强调“基本功”、“拳架子”,这是属于我说的初级“书法”,我觉得他讲得很对。但是再一细看全文,原来他是对“学颜三月神廓然”,“抒个人爱好之情”,这就不是初级“书法”问题,而是谈高级书法艺术了。主张“无法”的一方,看来是评论“永字八法”,这是属于初级“书法”中的问题,他好像是要为初学字的人另立一个“书法”。但是笔锋一转,却主张大胆创造,“求法于老天”,甚至主张“法于自然”,“无法之法”。这就分不清他是谈小学生的“书法”,还是谈书法艺术家的书法。如果是谈小学生的“书法”,他们本来就“无法”,还谈什么?如果是讲成人的书法艺术,那倒是很有道理。因为成人练字,虽然要有“师承”,但不能光靠前人的遗产吃一辈子。书法或其他精神遗产,同物质遗产不同:物质遗产,只要不碰上战争和革命,虽有吃完的时候,总还可以吃一段时日;精神遗产却很奇怪,只能作为社会的遗产,无法家传子孙。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法,看来好像家传,其实各有创造,而且儿子的书法是自己练出来的,不是靠摹写老子的字帖,一笔不走样才出名。所以这种破前人之法,推陈出新的主张,在书法艺术的发展上,确实是很有见解的。
但是“无法之法”对初学写字的小学生来说,是另一回事。小学生习字不过等于刚下地学走路的孩子,还站不住,走不稳,如果不先扶住他走一阵,一下地就叫他练百米赛跑或跳高跳栏,岂不过早?如果叫一个小学生习字,去“法于天然”,将使他们很为难。因为天然中的事物,虽是我们老祖宗造字的依据,但是今天的汉字已经面目全非,没有一个字同天然事物形象相似。如果叫小学生去“法于天然”,即使办得到,写出来的也将不是字,而是画,“书法”会变成“画法”,连象形文字都不是,完全是图画。
那么,小学生习字,该有个什么“法”呢?我也赞同书法家为小学生另立新的“书法”。“永字八法”并不是尽善尽美,而且只是“笔法”,不是“字法”、“书法”。它只是“基本功”中的一功,而不是“全功”。
如果当今的书法家,一时还立不起一整套新的书法,那么也不妨暂时采用过去蒙童馆里教蒙童习字的方法,一开头老师把着蒙童的手填红影字,这点可以省去,叫孩子们自己填写;然后老师在纸的每行上端写一个范字,让学生脱手临摹,最后选个字帖作范本,还是临摹。这个程序的每一段都是模仿。儿童有一个天性,就是爱模仿;教育方法也有这么一条,示范教育。蒙童习字法,就是这样。学也者,“效也”。学习,本来就是模仿、效法。谈教育的,不能忘了这一条。“法于天然”,是“艺术”之法,不是“教育”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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