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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著《精神现象学》(上卷)中译本出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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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22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黑格尔著《精神现象学》(上卷)中译本出版
黑格尔著的《精神现象学》(中译本分上、下两卷)上卷(由贺麟、王玖兴翻译)最近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第一部巨著,内容包含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观念,1806年写成,1807年出版。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包括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三个部分是“绝对理念”发展的基本阶段。《精神现象学》就是对“绝对理念”发展过程的一个总述。黑格尔从他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把现实的人看作是“绝对理念”的表现。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描写人的意识如何由最低级的意识形态逐步提升到把握绝对知识的高度,也正是描写“绝对理念”本身发展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精神现象学》可以算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导言”。马克思说过:“试看一看黑格尔的体系。我们必须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开始,《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九—十页)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把意识的发展分为六个阶段:一、意识,二、自我意识,三、理性,四、精神,五、宗教,六、绝对知识。前三个阶段的内容大体相当于“精神哲学”的“主观精神”部分,第四部分相当于“客观精神”部分,后两阶段相当于“绝对精神”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精神现象学》又可以归并到他哲学体系的第三部分之中。
黑格尔描写的人的意识发展的各个阶段,贯串起来构成一个锁链,这条锁链上各个环节的推移和转化是井然有序的,是有先验的逻辑的必然性的,但黑格尔也承认它与人的意识在历史上的发展是一致的。所以恩格斯说:“精神现象学,也可称为与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个人意识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描写,这些阶段可视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诸阶段的缩影。”(《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黑格尔把人的认识过程神秘化,把认识过程说成是精神的自我认识和发展过程,这是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魔障。但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认识的历史性,即关于逻辑与历史的一致的思想,关于真理是全面、“绝对”的思想,以及关于认识是矛盾发展的过程的思想,都有其合理的因素,虽然所有这些也都被唯心主义体系所掩盖,需要我们批判地加以吸收。
(高 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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