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东北人民政府通令各省市 加强冬季消防工作 行政负责人应亲自检查展开教育 认真保护国家财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12
第2版()
专栏:

东北人民政府通令各省市
加强冬季消防工作
行政负责人应亲自检查展开教育
认真保护国家财产!
【本报讯】东北人民政府于十一月四日通令各省(市)人民政府,并公安厅、局认真重视消防工作,加强城市消防建设,原文略称:
最近各地工厂、仓库、公司、企业以及机关、学校、农村、森林均不断发生火灾事件,使国家与人民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仅以沈阳、哈尔滨、抚顺、吉林、黑龙江、旅大等地不完全的统计,军工企业机关学校等部门,在八、九、十三个月中即发生火灾共达八十九次之多。在农村则地富反革命分子乘农民秋收,进行放火烧粮,层出不穷。山林方面,仅穆棱一地由八月四日至八月十四日两周时间内,即连续发生火灾三、四十次,情况殊为严重,特别是目前冬天已到,火源增多,气候干燥,最易发生火灾,如不立即注意警惕进行防止,必将予国家人民财富、生产建设以不可计量的损失,为此本府特决定:
一、各工厂、矿山、公司、仓库、机关、学校、企业部门之行政负责人,必须亲自动手,首先对所辖单位部门之一切冬季采暖设施如火炉、火墙、火炕、锅炉、烟筒、以及电炉、电烤、电线等是否牢固安全,有无漏火、歪倒、陷塌、裂缝、靠接易燃物体或连电等危险;储存之物资如:纸张、木材、油类、煤炭、棉花、瓦斯、火药以及其他易燃或爆发性化学药品等之放置是否得当,有无安全装置,立即进行一次认真切实的检查,并在全体干部员工中结合防奸防盗,展开教育,务使企业,机关中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清楚认识防火防奸、护厂安全是自己的经常任务与职责,必须随时随地密切注意,提高警惕,坚决反对与纠正那种对祖国财产漠不关心与在思想上认为没有了敌人的错误观念。
其次必须确立与严格各种安全责任制度,特别是重要机器与重要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昼夜值守:对修建不当之采暖设施必须派令专人监工修理,非经检查确认安全后不得生火;对有失火危险之物品必须分别安置,非有保安设备不得与其他易燃物品或重要物资堆积一起;一切物资仓库与工作车间应严禁吸烟、弄火,其有必须点火者则应专人专责看管保护。同时必须切实整顿防火组织,加强防火工作,凡业已建立有防火组织者,应即加强领导训练,明确职责,经常举行演习;尚未建立防火组织者,应依据生产情况,迅速建立;对所备消火器材如:水桶、沙子、消火器、水车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其不冻不乱随时能用,并须教育所有员工熟悉位置懂得使用,以免临急乱抓误事。
二、各县、区、村政府应即抓紧时机教育农民提高火灾警惕,保护秋收粮食,组织民兵打更值夜看守场院,严防反革命分子的报复破坏。
三、各地政府必须认真重视消防工作,加强城市消防建设,公安机关应即抓紧冬季防火,对工矿企业之防火设施与防火工作切实进行督促检查,并帮助企业消防队进行训练教育;对市民应普遍展开宣传,号召群众十分小心注意火灾与组织他们保护消火栓,成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发生火警,配合专门消防队迅速扑救,制止蔓延;对发生火灾事故,则必须严格惩办火头,追究责任;嗣后凡工厂、仓库、公司、企业、机关、学校失火而致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各该单位之行政负责人应首先负责,各省、市、县公安厅局应遵照本府命令之责成,及时追查、检举,勿稍疏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