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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家兔不能近亲交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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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28
第2版()
专栏:

繁殖家兔不能近亲交配
近年来养兔业有了比较普遍的发展,农村养兔的很多,城镇居民养的也不少。但是从许多地区的情况看,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这就是养兔单位或个人,往往采用近亲交配的办法繁殖家兔,引起兔种的退化。
具有同一血缘(即有亲属关系,也称同一血统)的公母兔间进行交配繁殖称为亲缘繁殖。近亲交配繁殖发生兔种退化,表现在这几方面:产仔头数减少;初生仔体重减轻;生长发育不良,甚至畸形;抵抗疾病力降低;生产性能下降。
为了防止家兔的近亲交配,我们建议养兔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繁殖用的公母兔,最好来源于不同地方,不宜选购同窝仔兔作繁殖之用。
第二、养兔单位或个人,可以采用交换公兔的方法,也可以选择优良母兔与别家优良公兔交配,在后代中选育优良公兔作种用。
第三、农家养兔主要是用青绿多汁饲料。这些饲料属于生理碱性的,对母兔合适,但对公兔不适宜。公兔应喂给适当的属于生理酸性的精料、糠秕等,同时在管理上应特别注意给公兔运动的环境。公母兔在这两种饲养条件下,机体新陈代谢发生差异,从而扩大公母兔之间的差别,有利于后代的繁殖。 北京市 文侯一 单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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