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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私营聚兴诚商业银行 劳资纠纷获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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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12
第2版()
专栏:

京私营聚兴诚商业银行
劳资纠纷获协议
【北京讯】私营聚兴诚商业银行北京支行,因停发职工今年的秋节补助费,致引起劳方不满,酿成纠纷。经本市劳动局进行调解说服之后,双方终于在劳资两利、共同维护并发展业务的原则下,相互让步,自行获得协议。双方并于九日将协议书呈请劳动局备案。
北京聚兴诚商业银行,在解放前,每年年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一向是加发职工等于一个月薪金的补助费,解放后,该行以接获总行的通知为理由,停发职工今年中秋节的补助费,而京津其他同一性质的私营银行业,凡是以前有此制度的,今年仍依旧发给,如开源、建业、大陆、中南、盐业等银行,今年秋节就都发了。劳方根据上述情况,几经向资方商谈交涉,没有结果,经本市第八区工会办事处帮助双方进行协商,该行经理李培之则以“这是上海总行所决定,我不能负责”的理由加以拒绝,因而协商归于失败。上月中旬,第八区工会办事处把此案转请市劳动局办理。该局于受理此案并了解争议的症结之后,即根据两利政策和实际情况,向劳资双方提出调解意见,并希望资方在本市私营银行业集体合同未签订之前,应维持职工旧有的福利设施。经过数度调解说服之后,双方都表示愿意遵照政府的政策,自行协商解决。因劳方照顾资方困难,自动把应得的补助费减为半数,双方才于十一月五日成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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