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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的“破坏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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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28
第3版()
专栏:资料

南非的“破坏法案”
“破坏法案”是南非维沃尔德种族主义政府在5月11日向议会提出的。在国内外民族解放运动日益高涨的形势下,维沃尔德政府一方面在美、英、法等帝国主义支持下大力扩充军备,另方面加紧制订这一类进攻南非公民权利的新法律,来保持它的种族主义统治。南非议会24日已结束对这项“破坏法案”的第二读辩论。
这项“破坏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是恶名昭著的“镇压共产主义条例”的修订,目的是要更广泛地镇压国内愈来愈多的坚决反对种族隔离的人们。这项新法案规定的“破坏活动”范围,包括损伤、损害、破坏、阻扰、干扰、败坏或危及所谓公共卫生和安全、法律和秩序、任何用水供应、邮电设施、交通自由运行以及任何财产;它还包括非法持有任何爆炸物或武器,非法进入任何场所或建筑。根据这项反动法案,一切参加罢工、示威,违反市政条例张贴政治性标语、损坏财产等都将被认为是“破坏活动”,可以提交法庭,被判处死刑或至少五年有期徒刑。
这项新法案大大扩大了司法部长的权力,他可以软禁从事政治活动的人,不让他们同任何人来往,他有权不定期地禁止人们到任何地方去。报纸将被禁止发表任何不准从事活动的个人的谈话。任何报纸没有得到政府的执照不得出版,要取得执照还得先交一万镑保证金,如果报纸被取缔,保证金就没收。
这项新法案还规定,对持有违禁书刊或违反行动禁令等各种行为的人,至少判处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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