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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函国际委员会 抗议吴庭艳当局迫害爱国人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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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29
第3版()
专栏:

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函国际委员会
抗议吴庭艳当局迫害爱国人士
新华社河内27日电 据越南通讯社报道,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联络代表团昨天写信给越南国际委员会,抗议以谋害美国军事人员和美国驻西贡大使为名对南越的一个教师和十一个学生判处死刑和苦役。
被告们是在5月24日被根据法西斯性质的“1959年第十号法令”设立的吴庭艳“特别军事法庭”判决的,这是对那些曾经参加过反殖民主义抗战的人员和其他爱国者的一种报复。
越南人民军联络代表团指出,这种审讯和处罚是严重违反1954年日内瓦协议的,因为“1959年第十号法令”和“特别军事法庭”本身就是对关于停止越南敌对行动的日内瓦协议第十四条丙项的违反。
联络代表团强调指出:“吴庭艳当局加紧镇压南越爱国者,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英勇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者。这种做法有损南越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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