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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学会、经济研究所 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集中统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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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5-29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山东省经济学会、经济研究所
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集中统一”问题
山东省经济学会、经济研究所,最近就“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加强集中统一”问题举行了讨论会。会上,主要讨论了下列问题:(一)集中统一的客观必然性问题。有三种意见:
(1)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由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化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反映,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2)集中统一既然是生产社会化的要求,那末资本主义经济也有集中统一的要求;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根本不可能实行对整个社会的集中统一领导。(3)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作为生产社会化的要求,有可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集中统一,如垄断资本对某一企业或某种产品的垄断。但资本主义的集中统一与社会主义的集中统一的方式和途径,有本质的区别。
(二)对集中统一的含义和内容的理解问题。主要有三种意见:(1)集中统一的主要内容是指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中心问题,在于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部门与部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相互关系。(3)集中统一的内容包括整个生产关系,即既包括所有制,又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
(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的辨证关系的问题。有两种意见:(1)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辨证关系。(2)集中统一和地方积极性既是统一的,又是有矛盾的。这种矛盾的性质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的矛盾,只要处理得当,两者是可以统一的。但两者之间,谁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呢?一种意见认为,集中统一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它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同时,在一定情况下,地方积极性也可能成为矛盾的主导方面,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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