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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科学技术合作执行机构 在京举行第一次会议 签订了关于执行两国于1960年签订的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共同办法和中蒙1962年科学技术合作计划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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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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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科学技术合作执行机构
在京举行第一次会议
签订了关于执行两国于1960年签订的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共同办法和中蒙1962年科学技术合作计划议定书
新华社4日讯 中蒙科学技术合作执行机构第一次会议于5月16日至6月4日在北京举行,并于6月4日签订了关于执行两国于1960年5月31日签订的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共同办法和中蒙1962年科学技术合作计划议定书。
会议是在友好和相互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根据议定书规定,双方将在轻工、纺织、卫生、农牧业等方面相互派遣考察人员和技术援助专家以及提供技术资料。
代表中国方面在共同办法和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武衡,代表蒙古方面签字的是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国家建筑经济委员会副主席贡布苏伦。
出席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还有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韩光,对外经济联络总局副局长杨琳、杜干全,外交部第二亚洲司副司长李连璧等。蒙古方面还有蒙古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托依夫,工业部副部长古尔巴达木,食品工业部副部长杜拉玛,国家建筑经济委员会处长道尔基帕拉木等。签字后,武衡举行宴会,庆祝这一次会议的胜利结束和共同办法、议定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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