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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而未用的土地应退给生产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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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06
第1版()
专栏:来信

占而未用的土地应退给生产队
天津市基本建设部门决定继续退地
近几年,天津市基本建设发展较快,前后共征用郊区人民公社的土地七万亩。不少基本建设单位在占地时都是占得多,用得少。天津市体育学院建校时,占用了五百六十多亩土地,兴建校舍和体育场占地还不到二分之一;河北省交通厅1960年初占用了纪庄子生产队一等园田六十亩,兴建办公大楼,用地不到二十亩。
天津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曾在1960年和1961年对郊区基本建设用地先后作了三次调查,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退了三万多亩土地给生产队耕种,但是,至今仍有很多占而未用的土地被基本建设单位作了机关副食品生产基地,种上蔬菜和粮食,一部分已经闲置荒废。据天津市有关部门的统计,去年基本建设单位在多占的土地上就种了九千多亩蔬菜和粮食,荒废的土地有三千多亩。天津市铸锻件厂不但把近百亩占而未用的地种了蔬菜,还把四十亩地让给天津第五建筑公司等单位搞机关生产。
今年3月间,天津市基本建设部门对郊区基建占地情况又作了第四次复查,并且同农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多占土地的处理办法,决定凡是基建多用的土地,除夹在建筑物中间的零星小片土地,不便于生产队耕种外,其余一律无偿地交给生产队耕种。各郊区还抽出了人专门处理基建占地退还问题。最近多数基建单位都根据这一决定,尽量缩小基建用地,把多余部分退给生产队。但是天津市体育学院和建村窑场两个单位的多占土地,还没有处理。
机关工厂利用基本建设多余的土地搞副业生产,不但产量低,浪费大,而且无形中增加了机关编制。应该紧缩机关编制,把多余的土地退给生产队。近郊区生产队种植蔬菜的技术水平高,茬口安排得细,生产队可以利用这些土地生产蔬菜,供应城市人民。我们希望天津市的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这个问题。   吕素瑄
征了三千多亩土地,用了的只有一半
1958年石景山钢铁厂在我们村进行基本建设时,征用了三千多亩土地,实际上他们只用了一千多亩,下余的一千多亩土地,已被改作他们的农场用地,自己种上了粮食和蔬菜。
我们村的土地并不算多,希望石景山钢铁厂把剩余的土地退还给我们。   河北省迁安县杨店子公社车元察大队 曾广勤
七十亩好水田准备堆放材料
现在,农村的土地,只要能种点庄稼的,不管荒山荒地,田边地角,路旁沟边,一般都被利用起来了。有些基本建设单位,过去征用多了的或征用了暂时不用的土地,也主动退回原生产队种上了庄稼。如江西新余钢铁公司良山铁矿,曾征用良山公社耕地三百六十四亩,因暂时用不了那么多,已交回这个社一百二十二亩。如果以每亩产四百斤粮食计算,就能多产粮食四万八千多斤。有些生产队干部,发现有的基本建设单位有征而未用的土地,也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江西新余市沙土公社和平大队第一生产队队长胡根秀,发现原属本队的土地,被某基本建设单位征而未用的有六十亩,觉得很可惜,就主动向市领导方面反映,并和那个基本建设单位联系,要求暂时交给生产队使用,有关部门支持了他们的要求。
但是,也有一些单位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认为过去多征的土地已经办了征用手续,付了款,就可以任意使用或荒芜。如良山铁矿所属某单位将多征用的七十亩土地(原来都是好水田),用竹子围起来,准备堆放材料。社员要求将这些好水田退给他们耕种,这个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江西 丘祉威
通过协商解决了占地问题
湖北省荆州专区各直属单位,这几年搞基本建设征用了一些生产队的土地。由于有些单位存在着多征少用,早征晚用,征而不用的现象,减少了城区城郊农用耕地面积。
最近,荆州专署组织了工作组,对各单位征用的土地,逐一进行了调查、测量,并请生产队代表和征用土地单位当面协商,将多余土地划交生产队耕种。对于退交生产队的土地数量、范围、谁种谁收等具体问题,都通过充分协商,写成了书面的材料,以便共同遵守。生产队在接受这些土地时,一般不付出代价,社员对这种做法很满意。江陵城关的西林、荆六等生产队的社员表示决心种好这些土地,多向城市居民提供蔬菜等副食品。   湖北武汉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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