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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学术界讨论孔子思想的评价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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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07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广东学术界讨论孔子思想的评价问题
半年来,广东省学术界就孔子的思想核心、哲学思想等问题,先后举行了四次讨论会。《学术研究》和《羊城晚报》也陆续刊载了有关讨论孔子思想的论文。讨论中对孔子时代的社会性质,除个别人主张属于宗法社会外,多数人认为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但是对于孔子站在什么立场,维护哪一阶级的利益,却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孔子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孔子是维护种族奴隶制,代表奴隶主贵族的利益的。
关于孔子思想的核心(或中心思想),多数同志认为是“仁”。但是对于“仁”的理解,仍有不同意见。杨荣国认为,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并以“孝、悌[tì]”为仁之本。这个“仁”,并不是“人之发现”。孔子所谓“泛爱众,而亲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等,除“博施于民”的“民”,是指被奴役的人民外,他所说的“众”,都是指当时的士大夫阶级,并不包括庶人在内。孔子倡导的“正名”,正是“仁”之功夫的具体体现。其目的都是维护日趋紊乱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统治局面。孔子的“举贤才”,“选于众”,也是要举氏族贵族中之贤能者,以“兴灭国,继绝世”;实质上不是尚贤,而只是明贤。
陈玉森也认为孔子是和法家对立的。孔子反对子产的刑法和田亩制度,反对谈齐桓、晋文之事,反对一切霸道思想。
另一些同志也同意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但他们认为,对孔子的“仁”的范围应该扩大,如“教无类”,“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等等也包括在内。孔子虽未能把君子和小人平等看待,但也把减轻对奴隶剥削的叫作“仁”。所以,孔子的“仁”,具有“泛爱众”的人本主义色彩。
刘节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天人合一”问题》和《孔子的“唯仁论”》(载《学术研究》1962年第一、三期)两文中认为,“仁”是孔子的最高境界,其本质是情,即人情;其内容可以“忠”“恕”二字来包括。所谓“忠”,就是能克己;所谓“恕”,就是推己及人。“恕”而后能“复礼”。所谓“礼”,就是“理”,即各种社会共行之社会秩序,而不是指某种社会的礼。“克己复礼”就是指要克服我们的感情,勿使冲动,使之恢复到理知的客观标准。所以,孔子提倡“为政以德”,认为在一切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德化”。其从政的步骤是:为学、处世、治人。可见孔子的“唯仁论”,实质上是一种培养对人类伟大感情的教育哲学。
此外,李荫农认为,孔子除讲仁、讲礼外,还讲法。孔子的礼治不是周礼翻版,而是带有法治倾向。表现在:(一)孔子为鲁国大司寇,七日而诛鲁大夫少正卯,毅然破坏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礼治原则。
(二)孔子以“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为“知治之道”,因而肯定了轻罪重治,以刑去刑的法治措施。(三)孔子主张“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孔子家语·刑政篇》)据此,李荫农认为,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中,礼治居第一位,法治居第二位,礼与法相结合,德与刑相贯通,从而构成了孔子的带有法治倾向的礼治思想。他认为,孔子的法治思想,是当时新兴地主阶级政治要求的反映。孔子的革新政治路线,与各国守旧的政治路线存在尖锐的矛盾,故他屡遭困辱,不见容于各国从政者。
关于孔子的哲学思想,大体有三种意见。
第一、主张孔子的哲学思想是主观唯心论。杨荣国认为,孔子的“我欲仁,斯仁至矣”中的“仁”,是主体的产物。“正名”是“我欲仁”的具体体现,是他企图用主观的观念来规定客观的存在。孔子正是由于当时“天命”思想动摇,难以用它来维系人心,所以提出“从仁”来代替“从命”,以达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目的。可见,孔子的世界观属于主观唯心论。但是,社会急剧的变革,又使他看到了历史发展的若干秘密。如认为要“足兵足食”才能有“民信”,“足食”以后才能继之以教等等,这些都是孔子带有史的唯物论倾向的言论。
第二、主张孔子的哲学思想是客观唯心论。理由是:(一)孔子把天看作一种绝对观念。他所谓“天生德于予”,就是以天性为道,以人性为德,把天与道看作是客观存在的绝对精神,而德是道的一部分,是天赋予人的。(二)孔子主张得天厚者为圣人,得天薄者为小人,把人之德与上帝的天的关系,看成局部和全体的关系;从而把上帝的天,伦理化和道德化,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
第三、个别同志认为,孔子的哲学思想基本上是唯物论的。理由是: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是把天作为自然的天了解;孔子“不语怪神”,亦有怀疑或不赞成之意,这从孔子删《书经》的怪神也可看出;孔子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是反主观主义之表现。
此外,讨论中还对孔子的政治思想和历史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沈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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