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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大连通讯之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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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13
第2版()
专栏:

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
——大连通讯之五
本报记者 田流
一、七级工资制
大连工业展览会中,众多的生产图表指明,今年旅大地区各公营工厂,都有一个生产上的飞跃发展。那标志着生产纪录,向右上方一直升起。
合理的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七级工资制,是使生产飞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工资制度是向苏联学来的。它的特点是在生产困难时期,工人可以维持生活;生产发展起来,工人生活即随之改善。它和失去了等级意义的多等级——实际上是无等级的平均主义的工资制不同,也和“养活一口人到一口半人”的脱离开生产发展而规定的工资制度不同。它是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制订的。因为它等级简单明了,计算方便,工人容易了解掌握;因为它等级距离大又是累进的,所以便能经常保持着工人饱满的生产热情,鼓舞着工人上进,直接促进了旅大工业生产力的迅速前进。
这种合理的按劳取酬的七级工资制,据说在苏联也是经过多次变动,积三十年建设工业的经验和不断克服平均主义的毛病之后,才成为现在的七级工资制的。苏联对工资等级和累进率是非常重视的——它不仅标志着工人技术的差别,更含有培养干部造就人才的重大作用。因此,在苏联,工资等级和累进率统一由国家制定,任何人不能更改。至于工资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拟定。譬如旅大地区中苏企业的第一级工人工资标准是二、四○○元(关东币,下同)就是根据一九四六年底大连市社会生活指数订出的,正好能养活工人自己。以上之二级、三级……工资累进率是按照苏联国家规定的——也就是按照不同工人创造的劳动价值规定的。(如表一)
工人级别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累进率(以一级工资为100 %)100120 145175215
260320
从这个表上可以看出,各级间的工资差额,是按着技术掌握的难易而规定累进率的,等级越高累进越大,这就能够刺激工人不断的提高技术、改进生产,增强上进心。苏联同志常说:“如果你只比我多五○元,我为什么一定要赶上你的等级呢?”
在旅大,职员和工人是严格区别开来的(不是政治上)凡从事于生产的为工人。其余都是职员——从厂长到杂役,从工程师到医生统统包括在内。工作复杂多样,因此也需要各种各样能力、技术、知识的人从事各种不同的工作,所以职员工资等级远较工人为多,累进率则不如工人工资大。(见表二)等级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一3,5003,200二4,5004,000三5,5005,000四6,5005,800五7,5006,500六8,5007,700七9,0008,200八 10,0009,000九 11,000 10,000十 12,000 11,000十一13,000 12,000十二14,000 12,500十三15,000 13,500十四16,000 14,500十五17,000 15,000
(注:一级企业是重工业,二级企业是轻工业。一级企业一级工人工资是二·四○○元(如表一),二级企业一级工资是二·○○○元,累进率同,另对有害健康工业的工人工资,按原薪加百分之十五)
旅大现在采用“货币与配给结合”的形式发放工资。在去年以前,除中苏企业外,所有公营企业都是粮食工资,后来因粮价变动(去冬币改后下降百分之三○),工人受影响很大,今年春也改行“货币与配给结合”的工资形式了。这种工资形式的好处是:①能保障工人生活。②不致因发工资刺激物价波动。③能借此将本企业或其他公营企业的产品配给——也就是推销给工人,工人避免了中间剥削,得到了价格低廉的日用必需品,企业当局也解决了一部销路问题,加速了资金流转,对双方都有利。
配给品主要是生活必需品的粮食。随着生产的发展,也可逐渐扩大配给品的范围和数量。旅大对职工按照工资等级来配给,不是平均主义的每人发一份。工人家属配给只限于没有劳动力的直系亲属,数量是本人之半或者还要少些。配给分特殊配给与普通配给两种。特配是给主要的生产领导者如厂长、工程师、技术工人等;普通配给是给一般工人的。对于生产有特殊功勋者还有临时配给,如电气试验所王锡卿技师,因他有重要贡献,现在除领本俸外,每月还有特配的十六斤大米,三十斤白面和十六斤肉,并让他住上了漂亮的洋房。
和工资有密切关系的还有奖惩制度及假日制度……,考查工资问题时,一定要把这些计算在内,才能衡量解放了的中国工人阶级的真实生活情况。中苏合营企业及公营企业中职工会和厂方签订的集体合同上规定:超过生产任务者,厂方要按照规定发给奖金,加工时间的工资额比本俸要高百分之五十,童工及夜间工作者比日工缩短一小时。女工同工同酬,产妇有两个半月休假,工资照发。因病请假者三个月内厂方保留其职位和本俸。每月厂方拿出相当工资百分之五的金额,为职工社会保险金。每周有一天休假日,全年有六天例假节日,在本企业工作满十一个月者每年有十二天休假日,以后每年增加三天休假日直至二十四天的最高额等等,这些可以说是工人福利事业,也可以说是更完备的工资制度。集体合同里也规定着,工人因自己过失没有完成任务或产生废品,按完成的数量领工资,废品则不发工资;非因工人过失(如一时原料供应不上、停电等)而停工时,工资按半数发给。这是因为当工厂和国家受到损失时,作为企业和国家主人的工人阶级,自应分担这个损失。
二、超额累进工资制
七级工资制实行后,必然会引起这样的变化:工人积极性大大提高,常常出现超过生产任务的现象,这时如果没有更完善的工资制度,来巩固和更加促进这种可喜的生产高涨,常常会使它滞留在既得水平上。为着突破这种水平使生产更向前进,就必须实行“超额累进工资制”,它是七级工资制的发展,是更加完善的一种七级工资制度。这种工资制度规定:工人超过完成生产任务时,按照超过的程度给予一定的累进的工资报酬。如超过任务百分之五,基本工人得其原工资的百分之一一○,辅助工人得其原工资的百分之一○五,超过任务百分之七五时,基本工人便得到双倍的工资,辅助工人可得原工资的百分之一七○(基本工人与辅助工人之划分,根据该工厂性质和产品制造过程中所起作用而定,如机器工厂的车床工人是基本工人,但在纺纱厂里,这些工人就是辅助工人了。)这种工资制同样适用于职员直至厂长,因为生产的高涨非常需要坚强的组织领导和生产指挥,十分需要技术的培养和指导,不然就会使生产限制在工人水平上。在全厂生产任务超过百分之四○以下时,职员按基本工人的累奖率发薪,超过百分之四○以上时,则奖原薪百分之七○(此为最高额)。根据科学的计算只要工人觉悟提高,劳动态度正确,有百分之八○的工人发挥了积极性,就容易作到百分之四○的超额;而要超过百分之四○以上,就需有技术上和机械上的重要改进才行,这就加重了技术工作者和生产指挥者的责任了。超奖视生产性质分为个人与集体两种,能实行个人超奖的就实行个人超奖,如纱厂纺纱工人、织布工人等,但机械厂的翻砂工人,因其不能按照个人计算,就以实行集体奖为好,辅助工人按照他辅助的部门超额平均数获得他应得的超额工资。这种工资制度,能促进生产迅速发展和增加工人收入,是符合毛主席“发展生产、公私两利”原则的。大连玻璃工厂今年前半年完成了全年计划,因此减低成本达百分之三十四,由于缩短了工时,节省了大批劳动力,现在该厂已开始了明年的生产计划,这是最大的胜利。工人的收入在今年前半年平均提高了百分之四十。在过去部分干部曾对七级制的超奖工资制表示怀疑,认为生产困难时,工资太低不能养家活口,生产发展起来后,工资又太高了。其实只要工资等级及标准定得正确,生产计划订的恰当,工资在成本中占的比重合适了,一切都是不足虑的。不该害怕工人收入增加。工资越高表示生产越发展,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越增加;同时,当着工人们确切知道了他的收入增加是由于对国家有了更大的贡献,他的主人翁思想就会大大加强,生产热情就能更进一步提高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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