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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侵占下的巴拿马运河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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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16
第4版()
专栏:数字与事实

美国侵占下的巴拿马运河区
▲面积达一千四百平方公里的巴拿马运河区是美国在一九零三年迫使巴拿马签订不平等条约而长期占领的。美国只花了一千万美元就“买下”了这个地区的所谓“永久租让”权。
▲截至一九五九年止,据统计,美国从巴拿马运河通行税中所获得的利润达二十五亿美元,而分给巴拿马政府的不到百分之一。
▲根据条约规定,美国每年付给巴拿马政府二十五万美元作为霸占运河区的代价。一九三六年起,每年的付款增加到四十三万美元,一九五五年又增加到一百九十三万美元。但尽管占领者表示了这样的“慷慨”,到今年为止,付给巴拿马政府的租金加起来的总数还不到三千万美元,而近年来,美国每年所得的运河通行税都在五千万美元以上。
▲巴拿马运河是属于巴拿马人民的,巴拿马运河区是巴拿马的土地,但巴拿马人没有美国发给的特许证不得进入运河区。在运河区工作的巴拿马人受到种种歧视,连治病和上戏院都有白人和有色人种或本地人之分。
▲运河区巴拿马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做同样工作的美国人。那里的美国员工列入“金名册”,按“金名册”发薪,巴拿马人列入“银名册”,按“银名册”领工资,而前者的收入往往比后者高出四、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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