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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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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23
第2版()
专栏:答读者问

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几个问题
编者按:最近一个时期,教育部办公厅收到一些来信,询问有关今年高等学校招生的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已在6月18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1962年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中作了说明。现在,教育部办公厅就大家询问较多的几个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问:高等学校如何录取新生?是否每所学校只录取以报考本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而不录取以报考本校为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答: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必须按照对新生的政治、学业和健康三方面的规定条件进行审查,然后择优录取。录取新生时,除了要对考生的政治和健康条件进行审查外,还要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和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的做法,是把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成几段(比如,以总平均成绩八十五分以上为第一段,八十至八十四分为第二段),先取分数最高一段的考生,然后再取下一段的考生,这样依次逐段审查,择优录取。在录取每一段的考生时,都要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先后次序进行,即先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的学校审查录取;当这所学校不录取时,再由考生报考的第二志愿学校审查录取,一直到最后的一个志愿。必须把上一个分数段的考生,经他们志愿报考的所有学校审查录取完毕以后,才能录取下一个分数段的考生。这样,就可以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他投考志愿的顺序,合理地录取学生。这样,就可以避免成绩较好的考生,不被录取,而成绩较差的学生,反而被录取的不合理现象。
问:为什么报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外国语专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试外国语?
答:外国语,是高等学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阅读外文书籍、扩大知识领域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工具;因此,高等学校的学生应该至少掌握一种外国语。这就要求新生在入学时,就应该掌握一定的外国语的基础知识。高等学校在招生时,应该把外国语作为一门必试科目。但是,考虑到有些地区的中学开设外国语的情况不平衡,因此,只规定今年报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外国语专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试外国语。报考其他学校的各类专业的考生,如果没有学过外国语,仍暂时准许免试,以后,再根据中学外国语的教学情况,逐步提高要求。经过批准免试的考生,外国语不计算成绩。
问:在职人员能否由原单位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在职人员如果考不上高等学校,能否回原单位工作?
答:在职人员要求到高等学校学习,必须按照招生规定,经所在工作单位批准,并持有介绍报考的函件,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然后,由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决定是否录取。不能保送入学;也不能要求降低录取的标准接收入学。在高等学校录取以前,不要办离职手续。如果考不上高等学校,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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