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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花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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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26
第6版()
专栏:长短录

反对“花法”
章白
明代名将戚继光在南方练兵时,除了严节制、创阵法以外,特别注意训练士兵的武艺,他的主张是讲求实用,反对“花法”。
所谓“花法”就是华而不实。
他在《纪效新书》里指出:长枪单人用之,如“圈串是学手法,进退是学步法、身法,除此复有所谓单舞者,皆是花法,不可学也。……藤牌单人跳舞免不得,乃是必要从此学来,内有闪滚之类,亦是花法。……钩镰叉钯如转身跳打之类,皆是花法,不惟无益,且学熟误人。”手法、步法、身法是基本功,必须学好,但是“花法”只图好看,却万不可学,要讲求实用,才能顶事。
不止士兵学武艺不能学“花法”,就是营阵操练也不能用“花法”。他说:“今之军士,设使平时所习所学的号令营艺,都是照临阵的一般,及至临阵,就以平时所习者用上,则是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且如各色器技营阵杀人的勾当,岂是好看的?”
反对“花法”的思想,他在后来所写的《练兵实纪》中,总结为两句话:“实用则不美观,美观则不实用。”
戚继光这种军事思想,在当时是违反时代潮流的,是经过斗争才能贯彻实行的,后来的实践证明了他的思想的正确。
我想,戚继光的这种反对“花法”的思想在当前也还有其现实意义。
就教育工作来说,各级学校所用教材的内容,必须明确教育的目的,要培养的是怎么样的人,应该必读哪几门课,每门课又要十分明确必须给以哪些必要的基础知识,如戚继光所说的手法、步法、身法,要少而精,学一门顶一门的事,切不可以多而杂,博而寡要,弄得“花法”超过实用,甚至使教师和学生误认“花法”即实用,那样一来,害处是不可胜言的。
就建筑来说,和打仗不同,实用、美观、经济的结合,一向是我们所坚持的原则。但就具体建筑分析,有个别建筑的所谓美观固然值得研究,经济上的浪费不必说了,单就实用而论,结构和光线、使用面积都不符合建筑目的的要求,这也是“花法胜而对手工夫渐迷”之故。
再说小一点,谈儿童玩具,有一种飞机,孩子们很喜爱,但是一拿上手,便坏了。原因是两个轮子很重,和机身衔接处只有一丁点儿洋铁皮,孩子们在地下一推,轮子便和机身分了家,变成废品了。结果弄得孩子号咷[táo]大哭,家长也为之不欢,这是一个不讲求实用最显著的例子,曾经有人画过漫画,我在这里再次提出,请玩具制造工作者特别注意改进,别让孩子们再伤心了。
反对“花法”,讲求实用,我看在一切现实工作中,都应该贯彻这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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