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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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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14
第5版()
专栏:

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
梅鼎斯基教授 作 于卓节译
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是根据本书(即“教育学”)第一二两章所列举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我们回忆一下其中最主要的一些原则吧:首先是学校由国家办理;苏联公民,不分种族,不分国籍,不分男女,教育机会一律平等;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的苏联国民文化之广泛的发展;实行采用学生本族的语文教学;学校脱离宗教;国民教育制度一切环节互相连贯与学校的统一;在七年制学校范围内实行普及的强迫的免费教育,以及人人皆得进入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在儿童的教养事业中,学校,学龄前与学校外的儿童教育机关和儿童父母的联系;联共(布)在文化教育中所起的领导作用,以及社会团体(全联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联工联合会等等)广泛的参加国民教育事业。
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包括学龄前的教育设施,学校、学校以外的儿童教育设施,以及成人的文教设施。从这里可以看到,苏联国民教育制度的特点,是它的文化教育设施的全面性和多种多样性。
属于学龄前教育设施的有幼稚园,儿童运动场,还有一种学龄前的儿童之家。所有这类教育设施收容的儿童以三至七岁为限。
幼稚园和幼儿运动场(它和幼稚园不同之点仅仅在于它是临时性的——一般的都是夏季的儿童运动场),对儿童进行适当的体育教育,发展他们的智力,使儿童认识他们周围的环境,发展他们的语言,使儿童习惯于集体的生活和活动,培养他们独立的习惯,和爱好劳动的兴趣,给与初步的共产主义的道德教育,和初步的审美教育,教育儿童爱苏维埃国家和自己的人民。
资产阶级学龄前教育制度的特点,是抽象空洞、干燥无味、斤斤细节、荒诞神秘,对儿童进行资产阶级的道德教育。和这相反,苏维埃学龄前教育制度,目的是在使儿童得到全面的发展,它的不同之点是生动活泼,考虑到儿童的不同年龄的特征。
幼稚园的儿童是以年龄来分组:小组——是三—四岁,中组——四—五岁,大组——五—六岁。
一般幼稚园,可以按照年龄的不同分成三组或四组,每组二十五个人。个别情况下,幼稚园只有一—二组。每组设保育员一人,她受有关于学龄前儿童教育的特殊训练。
儿童每天停留在幼稚园的时间规定为九—十二小时(最普通是——九—十小时)。幼稚园每天的活动,按照规定的活动时间表(儿童游戏和作业,两次散步,三次餐点,昼寝等等)进行。
苏联的学制是包括着一般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参看左面的图表)。
四年制小学收容七岁到十岁以内的儿童。这类学校——是免费的普及的强迫教育。小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跟七年制学校、中学头四个年级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一样的。
为七——十三岁儿童而设的七年制学校是七个学年毕业的。在城市和工人住宅区域,已经实行强迫修完这类学校的功课;在乡村地带,不用几年也要实行了。这类学校的教育是免费的。七年制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和中学的前七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相同的。
为七——十六岁儿童而设的十年制的中学。从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学年度起,在大城市开始创办男女分校的男中和女中。中学毕业之后,就有资格进入高等学校(得有奖章的可以免试,其余的要按照高等学校专业的性质,经过某些科目的考试)。
一九四三年七月,苏联部长会议议决成立青年工人学校,这类学校是为了在企业中,在矿山中,在运输部门,以及在机关中工作的青年,在城市和工人住宅区域组织起来的。这类学校使一般学生可能不脱离生产而受到中等教育。青年工人学校只有中学的第五至第十年级(有时还设有预备班)。
从一九四四年起,又创办有农村青年夜校,是为了在集体农场和国营农场工作的青年而设立的小学和七年制学校。
在青年工人学校和农村青年夜校中,收容十四岁至二十五岁的年青人。
青年工人或农村青年七年制学校毕业学生,和普通七年制学校毕业学生享受同样的权利;那就是说,也相当于青年工人中学毕业学生所享受到的权利。
七年制学校毕业学生,可以进入中学的第八年级,也可以选择另外一条深造的道路,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医科学校,师范学校等等),培养中级的专家(技术人员,护士,小学教师等等)。这类学校都是三——四年制。和资产阶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之点是,他们并不堵塞这些学校毕业学生进一步去受高等教育的可能:技术学校,师范学校,和医科学校的毕业生,在做了三年的专门工作以后,还有着进入高等学校的权利。
在一九四○年,为了培养合格的职工而开办了二——三年制的职业学校和铁路学校(小学毕业以后),在那里招收十四——十五岁的儿童,男女兼收。这类学校培养合格的工人。为了培养大量的职工,设有学习期限六——十二个月的工厂学校。它是属于低级的职业学校,是在劳动后备队系统关切之下的。这类学校的学生,受国家经费的资助。
苏联的高等教育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从苏维埃国家成立的年代起,特别是从一九三○年开始,创办了几百所高等教育机关——大学,研究院,和科学院。在一九四六年,苏联有着七百九十二所高等教育机关,六十五万三千名大学生——比全欧洲二十二个国家的数字合在一起还要多。
苏联的大学(总计三十一所)——是研究基础理论学科——社会科学(亦即人文科学),数理科学,生物科学,以及地理科学的高等教育机关。大学的修业期限——是五年。大学培养各种科学部门的高级专门研究人员,以及中等学校的师资。
在苏联,为了各个部门科学的研究(工业,农业,医科等等),设有为适应专门需要,而修业期限四——六年的密集的研究院网。
中等学校高年级(八—十)师资的培养,是在四年制的教育研究院里进行的。教育研究院设有:语文,历史,地理,数理,自然科学,外国语等等学系。所有的学生,不问什么学系,都要研究各种教育学科: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史,学校卫生,和普通教学法——并且要在中学参加教育实践。
为了培养五——七年级的师资,设有二年制的师范学院。
在高等教育机关里,在科学研究机关里,以及在科学院里,设有三年制的研究生制度,以便培养科学工作人员和高等学校的教员。凡是志愿做研究生的人,必须是高等教育机关优秀的毕业生,不分男女,并在学习期间表现出对科学研究工作有兴趣,有能力,经过考试及格后,才能入选。第三年,研究生被指定的工作是准备学位论文,经过学位论文的说明,获有很好的成绩之后,年青的科学工作者就可以得到科学侯补人的学位。
为了眼睛看不见的,耳朵听不见的,以及智力有缺陷的儿童,设有特殊的具备宿舍的学校。在普及的强迫的教育的规定之下,这类儿童得到了教和养。
在苏联,非常流行的是:为成年人设立的函授中学,以及技术学校和高等教育机关的函授部,使那些已经参加工作的人,能够不脱离生产,继续受到教育。从这类函授学校和函授部毕业的学生,参加了一般课程的毕业考试,毕业以后就可以享受到从同样性质的普通学校毕业学生所享受到的同样的权利。
在苏联,为了发展儿童对于科学和技术的兴趣,鼓励他们的创造性和合理的休闲活动,有着各式各样的儿童校外活动机关,这类机关由于和学校取得了联系,辅助学校,而展开了大量的文教工作。
属于这类机关的有:儿童之宫与儿童之家,少年自然科学研究站与少年技术研究站,儿童旅行社,儿童文化休息公园,少年观众剧院,儿童滑雪站等等。
苏联国民教育制度包括着各式各样的成人文化教育机关。为了指导这类机关,盟员共和国部长会议,附设有文教机关事业委员会。
这类机关可以分为四种主要的类型:
(一)俱乐部类型的文教机关(工人俱乐部与农民俱乐部,文化馆,文化休息公园,农村阅览室等等);
(二)图书馆(共和国立的,省立的,市立的,区立的等等);
(三)陈列馆(历史博物馆,纪念馆,自然博物馆,地理陈列馆,艺术陈列馆等等);
(四)讲演厅。
无论就儿童校外教育机关与成人文教机关的数量与种类来说,或是就他们工作的内容和政治思想方向来说,乃至就他们所影响到的几百万人民来说——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在全世界是首屈一指的。
(译自苏俄教育科学院会员卡伊洛夫教授主编:教育学第二十一章,莫斯科一九四八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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