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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发扬党内民主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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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03
第5版()
专栏:

正确发扬党内民主的几个问题
李立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是巩固党的组织,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问题。
民主集中制越是得到正确的运用和贯彻,党内民主生活越健全,党员的积极性也就越高,党和群众的联系就愈加密切,革命事业就会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这是党的建设上的一条重要经验。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一个艰巨复杂的阶段。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是我们继续胜利前进的基础和有利条件。为了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必须进一步发挥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首先是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毛泽东同志说过:“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①。毛泽东同志又告诉我们,要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强调发扬党内民主,为的就是在党内从而在全国人民中间形成这种新的政治局面。因为只有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局面,才能更好地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使全党和全国人民成为一个坚强的集体,大大地增强我们的力量。这样,不管我们前进的道路上会出现多么大的困难和障碍,我们都一定能够战胜它们,把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充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发扬党内民主的中心一环是充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有广泛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进一步地活跃起来。我们的党所以需要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地说,已经为多数同志所了解。但是,真正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党的建设上需要经常注意解决的问题。
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当成为党内生活中的习惯,成为日常工作的方法。不能把它作为某一个时期的临时措施,突击进行。大家知道,我们只要工作一天,生活一天,就不可能没有缺点和错误;缺点和错误,对于任何人都是难以完全避免的,绝对不发生缺点和错误的人,可以说是没有的。因此,问题不在于是不是发生缺点和错误,而在于如何在实践中随时随地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尽可能地避免犯错误。在发生错误以后,要能正确地对待缺点和错误。我们能够经常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可以及时地揭露缺点和错误,从而采取正确的办法,使其在萌芽时期就得到克服和纠正。毛泽东同志经常教导我们:要时时批评自己的缺点,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看成像天天要洗脸,天天要扫地一样的重要。就是这个道理。
为了更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重要的是,必须鼓励和支持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批评。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经验告诉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一些同志滋长骄傲自满的情绪。而一个人只要骄傲了、自满了,就很容易染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坏作风,而不去经常深入地做调查研究,虚心地听取群众的批评和意见。为了防止和克服这种现象,除了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以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组织自下而上的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群众监督。只要把我们党的工作和党员干部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就可以团结一致,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的举行,是党内生活中的重要事情。各级党的组织和负责同志,应该善于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启发党员群众提出工作意见和批评,而且虚心地听取和慎重处理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即使有些党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同事实真相有出入,也应该表示欢迎,切实实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以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广开言路,活跃党内民主生活。
党组织领导人的模范行动,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很重要的作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工作的组织者,是党员群众的表率,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党员群众影响很大。因此,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否经常开展,关键在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党的一切领导干部,都必须力戒骄傲自满,都必须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党的领导干部,不但要造成条件,使党员群众敢于进行批评,而且要做出榜样,对于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诚恳地而不是敷衍地进行自我批评。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觉悟高低、政治上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事实正是这样,哪个地方的负责人能够认真地进行诚恳的自我批评,哪个地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会发展起来,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就会提高,团结就会加强,党内生活就会活跃,而且负责人的威信不独没有损失,反而会提高。在一般情况下,许多下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上所发生的错误与缺点,是和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的缺点分不开的,领导干部应该大胆地主动地承担责任,首先进行自我批评。这样,就可以启发和带动党员群众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教育同志、团结一致、改进工作的目的。
应该着重指出,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人之间,实行严格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正确领导的重要保证。许多事实证明,如果委员会内部缺乏民主空气,就不能真正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工作中必然要发生严重的错误。各级党的委员会议,除了讨论工作问题以外,有必要定期地就委员会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党委的书记(或第一书记),要特别注意在党委会内部认真地发扬民主,造成畅所欲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
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
在我们党内,不论是讨论工作,解决分歧意见,或者是批判错误思想,都必须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中的正确反映。人们由于阶级地位的不同,在认识客观真理的过程中,不同阶级的人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常常有很大的差异,甚至根本相反。即使站在同一的阶级立场和同一的政治立场上的人们,比如在党内,由于工作地位的不同,实践经验的不同,掌握的材料不同,认识水平的不同,对于客观真理的认识也不可能都是一致的,正确的。况且,客观真理又不可能一次就被认识,而是要经过反复的实践才能得到比较完全的认识的。
因此,我们就不能要求所有的同志对于某一件事情,只能有一种看法,只能有一种意见。那是不切合实际的。应该说,各种不同意见的出现,是必然的,因而也是应该容许的。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不同的意见都各自反映了客观事物的不同侧面,把各种意见集中起来,就可能避免主观片面的认识。毛泽东同志一向注重调查研究,就是为了到群众中寻求各种不同的意见,然后加以比较、分析、取舍、补充,得到对客观事物较为完全的认识,以求得客观的真理。我们应该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工作方法。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能够倾听别人的意见,放下架子,有服从真理的精神。
既然人们的认识总是有正确的和不正确的,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错误意见呢?不让他们发表出来行不行呢?当然不行。不让发表错误意见,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也不利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正确的方法是让各种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出来,予以认真的讨论,求得问题的正确解决。我们的方针是,“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②事实正是如此,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同志,只要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讲清道理,分清是非,他们是会心悦诚服的。对于暂时还不能接受正确意见的人,应该耐心地等待,应该相信,经过一定时间,他们也是会觉悟过来,自觉地放弃自己的错误观点的。
在党内斗争问题上,坚持说服教育、以理服人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不能采取简单的、粗暴的、庸俗的办法,来解决党内思想上、原则上的分歧。党内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我们不能掩盖这些矛盾,回避党内的思想斗争。这种斗争的目的,在于从思想上、原则上克服党内的分歧,纠正某些不正确的倾向,以保持和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
“团结—批评—团结”,是我们进行党内斗争的正确方法。就是说,为了解决同志间的意见分歧,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与此相反,对待同志的缺点或错误,不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是采取积极帮助、“治病救人”的态度,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而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虚张声势借以吓人,企图压服同志,这样做,不但不能真正解决矛盾,而且必然破坏党内民主,影响党内的团结和统一。毛泽东同志说:“……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地应采取说服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只有对犯了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们,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在这里,耐心是必要的;轻易地给人们戴上‘机会主义’的大帽子,轻易地采用‘开展斗争’的方法,是不对的。”③这里所讲的采取斗争的方法,也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我们应该牢牢地记住毛泽东同志的教导,在党内斗争中,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
党内民主的教育要经常进行
我们党对于一切批评我们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人,应该是采取积极支持和保护的方针的。对于那些拒绝承认和纠正错误、压制批评的人,党对他们也应该采取坚决的态度,给予严肃处理。这在我们党的章程中是作了明确的规定的。
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向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反映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反映负责干部的缺点和错误。同时指出:党员和党组织的负责人,如果不尊重党员的这些权利,应当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果侵害党员的这些权利,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这就为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作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在党章面前都是一律平等的,都应该毫无例外地、严格地执行党章,按照党章办事。不论对什么人,只要发现他们有不符合党章规定、不符合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应该不计得失,敢于积极地、大胆地提出批评和建议,坚持真理。这是一个党员政治觉悟高低和对共产主义事业负责精神的重要标志。对于危害党、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采取袖手旁观、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是和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不相容的。
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必须经常加强党内民主生活和党的纪律的教育。各级党的组织要把进行党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工作,使所有党员自觉地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要及时发现那些压制民主,对批评者实行打击、报复、破坏党章的恶劣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要积极支持那些敢于提意见,敢于坚持真理的人。党的负责干部,应该自觉地遵守党章,特别是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虚心地听取和接受党员的批评和意见。不管这些意见是否完全正确,都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要有“人道吾过者则喜”的精神,欢迎别人的批评,绝不能自以为是,拒绝批评,更不许随便利用职权给批评者扣“帽子”,更不允许打击、报复。只有这样,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扬起来,形成党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 * *
我们党是一个久经考验的党,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曾经碰到过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但是不管困难有多大,都没有能够压倒我们,相反地每经过一次克服困难的严重斗争,我们党变得更加坚强了。这里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党始终保持了自己队伍的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只要我们坚持党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继续保持并发扬我们党早已形成的一整套优良的作风,经常注意在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以及在集中统一的指导下发扬党的民主,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取得新的成就。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7页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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