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音乐教育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08
第5版()
专栏:

音乐教育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赵沨

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毛主席又告诉我们:“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学习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教条主义的态度,不管我国情况,适用的和不适用的,一起搬来。这种态度不好。另一种态度,学习的时候用脑筋想一下,学那些和我国情况相适合的东西,即吸取对我们有益的经验,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态度。”
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已在我国音乐教育工作中贯彻执行以后,在诸如专业设置的确定、教学计划的拟订等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的解决上,毛泽东同志这些思想对我们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我国的音乐教育工作,解放前是基本上抄袭英国、美国的制度的。1949年后,我们联系我国音乐文化、音乐生活的实际,同时又参照了兄弟国家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许多工作。我们面对着这样的对象:首先是,中国具有着悠久、光辉、独具特点的音乐文化传统,其次是,近二三百年来欧洲音乐文化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因此,在音乐教育工作上,在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设置上首先便要解决一个中西关系的问题。
我国民族声乐有着独具的风格特征和美学观点,民族器乐和戏曲作曲有着和欧洲音乐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技巧要求,因而,这两种专业和欧洲的声乐专业和作曲专业分别开设,有许多好处:第一,便于我们既有可能把欧洲音乐也有可能把我国传统音乐学好、学深、学透。第二,便于不同专业得到充分条件独立发展。第三,便于在继承我国音乐传统的工作上经验总结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有人认为这样可能不利于作曲专业的“民族化、群众化”的要求和声乐专业的建立中国学派方面的工作。但这种顾虑是没有根据的。
来自欧洲的交响乐等体裁,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自然是应该经过一番“民族化、群众化”的工作的,即是我国传统器乐合奏——江南丝竹等形式,也要在内容上做到“群众化”,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一个学音乐的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主要是学习间接的知识——前人的经验总结,而在专业学习和实习上则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达到学以致用。这样便可以把应该学习的东西学好、学透,然后才能加以吸收消化。总的说,“民族化、群众化”需要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因为一个时代的风格的成熟和一个民族的风格的形成必然需要一个相当的时间。而对于一个学音乐的学生来说,则校内学习应该首先打下一个专业知识、理论和技能的坚实的基础。至于欧洲声乐这一种艺术样式,也是我国过去所没有的,因而也要先学好学透,在实践的过程中,经过一定的艺术经验的积累,逐步形成这种声乐样式的中国学派。“百花齐放”,便要先给予各种花朵以土壤和光照,而在兼收并蓄的前提下,便能进行新的创造和革新,为百花园地增加新的品种。在开始起步时,中国和外国的专业应该“分”,在“分”的基础上,将来自然能相互学习、吸收、溶化——达到“合”,先分正是为了后合,中国和外国的专业先分后合,有利于目前各专业的充分发展,有利于各专业间的相互学习,也有利于将来各专业间的相互溶合。

音乐教育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内,最好包括以下的各类课程:一、政治课程;二、文艺理论及文艺修养课程;三、专业基本理论及基本训练课程(乐理、音乐历史、视唱、钢琴、和声、曲式等);四、民族音乐课程(民族音乐概论、民歌背诵、作品分析等);五、专业及专业实习课程;六、其他课程(外语、体育等)。这些课程中除第五类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开设外,是各种专业(中国的或外国的专业如民族声乐专业或钢琴专业;理论、创作的或表演的专业如音乐学专业、民族音乐作曲专业或管弦乐器专业)共同必修的课程。
不可能设想,我们培养的学生只对所学专业具有基本知识和技能,而对民族音乐文化毫无知识。这正像毛泽东同志说的:“言必称希腊,对于自己的祖宗,则对不住,忘记了。”一个对祖国音乐文化不能正确理解的人,不可能设想他能对当前和将来的我国音乐文化生活作出积极贡献。有人认为,比如在乐理教学中增加中国调式的知识,这将会因为调式、音阶的名称过繁使学生混乱起来。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实,这也只可能是由于我们教学上的缺点,而不是由于增加中国调式的讲解而造成的。我曾在匈牙利一个边境小城参观一所课余音乐小学,三年级学生可以背出古调式、全音阶……的音别,并且正确地唱出了德标西和帕列斯特里那的曲调来说明这些调式。课余音乐小学的学生能做到的,我们的专业小学的学生还不能做到吗?
但对于增加文学艺术修养课程,如绘画欣赏、文学名著选读等课程,仍然有人认为这将使学生负担过多因而应该取消。我们认为,学生对姊妹艺术的修养是直接对学生的审美观和理解力的成长发生重大影响的,而这些课程并不会给音乐学生增加很多负担,不能设想,我们培养的音乐学生只是一个音乐匠人,而对音乐文化之外的事物极少了解,因为,音乐创作、表演艺术必须建立在尽可能广博的学识的基础之上。
我国的音乐学生除了应有中等教育的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的课程和训练之外,在专业音乐教育方面,我觉得基本知识应该包括:文学艺术发展的基本知识和有关姊妹艺术的知识修养,民族音乐文化的基本知识和音乐历史发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应该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文艺学、美学基本理论,音乐学和音乐技术理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应该包括:音乐基本技能训练如认识音乐的工具训练(钢琴训练和视唱训练)以及所学专业的技巧训练。这样,我们开设上述五类课程,并根据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才有可能实现我们培养有社会觉悟的有文化的艺术劳动者的总的培养目标。
音乐基本技能和知识训练的基础是:钢琴、视唱和音乐理论及曲体这三门课程。对任何专业来说,这是基础课程,必须学好。不具备这方面的巩固的基础,专业学习也是无法学好的,这三门课程,前二种可以说是工具训练,把钢琴、视唱学好,才能通过工具去学习文献,去涉猎浩如烟海的音乐文献,并训练音乐听觉,从感性上培养成第二天性那样地去辨认音乐、记忆音乐,去运用音乐的思维方法。对音乐只有理性上的认识,正像熟读游泳法而不会游水一样,只有从感性上培养听觉和思维,养成习惯,使习惯变成像第二天性那样的巩固,这样再上升到理性的认识,才是完整的、全面的认识。在纸上分析曲体、分析和声……不如在钢琴上去辨认、去分析,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音乐,作为一种时间艺术,乐音稍纵即逝。音乐又是一种技艺性最强的艺术,因而,从感性再到理性推移运动的过程,更是一个必不可缺少的过程。因此,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基本知识和技巧的训练必须要通过这些基本课程去完成。我们在这方面的教学工作必须不断加强和提高。
作为基础功课,对于各民族音乐专业(民族音乐作曲专业、民族声乐专业、民族音乐理论专业、民族乐器演奏专业)还必须作一些必要的补充和调整。这就是要增加民族乐器的演奏和合奏以培养学生的民族音乐思维方法的能力。我们知道,我国民族音乐和欧洲音乐除音乐语言和使用的乐器不同外,重要的还有音乐思维方式的差别,而这又只有通过熟读文献才能从感性到理性地掌握。因而增加民族乐器演奏以培养学生使用工具的能力,并通过这而熟悉文献和广泛地浏览文献,便有着重要的意义。有人认为民族音乐专业学生除了专业课程外,主要是增加和声学、复调音乐等欧洲音乐的文法性质的课程,这是对的,但是,是不完全的。学习民族音乐各专业的学生必须学习并借鉴欧洲音乐,这是必要的。民族音乐作曲专业和民族音乐理论专业的学生必须学习欧洲音乐的有关理论课程,民族乐器演奏专业的学生可以加修相近的欧洲乐器(如学二胡演奏的加修小提琴等),民族声乐专业的教学曲目的范围也不能过于狭窄,欧洲音乐的某些声乐曲目,也要适当、妥善地列入。目前已经有许多民族乐器演奏方面因为敢于借鉴,在曲目、表现手法、演奏方法……等方面得到了发展、提高和创造。但同时也必须加强民族音乐的理论、知识、技巧的学习,以求学生能获得巩固、全面的民族音乐的基础。
音乐是一种技艺性较强的艺术。因而,加强基本技术训练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特别是表演艺术,具备高度的技术是进行创造工作的起点,没有技术,根本无法进行表演艺术的创造。音乐学生必须一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一方面具有专业的技能,一方面掌握专业的工具(基本技术训练)一方面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才可能把音乐学好。
基本技术训练如何加强?一种方法是孤立地训练技术,一种方法是技术训练和艺术训练相结合。在不同阶段需要采用不同方法。音乐小学或中学低年级,为了适应学生的智力、体力发展条件,不可能过多地增加专业理论训练,这个阶段,专业理论训练要和视唱、钢琴、合唱等基础课程结合进行,使学生对音乐理论知识有一个巩固的感性认识的基础。而在音乐中学高年级和大学,音乐技术训练必须和音乐艺术教育密切结合起来。这正是我国民族艺术教育的优良传统。戏曲学校学习戏曲,在必要的基本功训练之后,在二三年级便结合学戏来进行基本功的实际应用,并在这种基础上逐步提高基本功,我国戏曲艺术讲究“功夫”(技术)和玩艺儿(艺术)的结合,也就是基本技术训练和文献学习相结合。音乐技术训练达到一定阶段,必须加强与文献学习相结合,才不致使技术训练和艺术教育脱节。在文献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技术要求,在技术训练的基础上加强文献学习,定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如果对于表演专业在基本训练上有个方法问题,则对创作专业还有个范围问题。对于创作专业如作曲专业的基本训练,不应只局限在技术理论和实习方面,如和声、复调、管弦法、曲体等课程的理论讲授和实习。这些课程只是表现生活的技术,而对认识、分析、批判生活的能力的培养,也应视为作曲专业的基本训练。文艺创作需要把生活中的日常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斗争典型化。这就要求文艺家首先具备认识、分析、批判生活的能力。当然,不能要求一个不懂和声和曲式的人去作曲,但绝不是精通和声和曲式的人便一定是伟大的作曲家。因此,作曲专业不能忽视对学生认识生活的能力的培养,而只把表现生活的能力的培养视作基本训练的唯一内容。

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化,必须继承我国古代文化和借鉴外国进步文化。继承和借鉴,都不是无批判地吸收,继承和借鉴不是目的,目的是创造社会主义的新文化。由于欧洲音乐近几百年来的高度发展,由于资产阶级“全盘西化论”的影响残余,轻视我国民族遗产的观点,至今仍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首要问题。在音乐教育工作上,这就表现为:第一,要不要教授民族音乐的知识和技能?第二,有些课程要不要涉及民族形式的问题?具体地说,音乐基本理论应不应解释我国音乐文化现象的一些问题,如调式问题。要不要训练学生分析、认识民族音乐文化现象的能力。我国民族文化的存在和它所表现为音乐文化上的一种特殊的现象所引出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我国音乐学生必须学习和了解,不能“数典忘祖”。一个专业的音乐学生如果不能辨认、分析我国音乐文化的一些基本问题,怎么谈到继承民族音乐文化呢?有一种说法:只要学生学好欧洲音乐理论,将来自然会分析民族音乐,现在有一些老一代的学习欧洲音乐的音乐家并没有学过民族音乐,现在不是也可以接受、研究、学习民族音乐么?这种说法似是而非。现在一些学习欧洲音乐的音乐家之所以能够对民族音乐有今日的认识和理解,这是一个多么艰巨而漫长的道路呵!过去资产阶级音乐教育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正是那种音乐教育的缺点;今天我们已经有条件有可能改变这种情况,并且应该改变这种情况,为什么我们还不去努力呢。当然,过去在这方面的工作中,可能存在缺点,如在民族音乐教学中过早地企图“体系化”,材料上的繁复等,这是应该而且必须改正的。同样,几年来争论较多的课程之一,如和声学的讲授,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要不要讲授有关和声的民族特点或者说为中国式的曲调写作和声的知识和技巧的问题,实质上也就是怎样考虑和对待文学艺术的民族形式的问题。近年来,在民族化的和声语言及其规律的探索上取得可喜和可贵的成绩。当然,有些著作可能也存在一些缺点,如理论上的牵强和例证上的狭窄,特别是在对从贝多芬到巴托克,从黄自到当代作曲家的实践经验的重视不足、整理不够等都是。实际的情形是:民族音乐丰富多采,而五声音阶调式是其重要特征之一。退一步讲,作曲实践表明,中国特征的曲调必然要求中国特征的和声。因此,和声学的讲授必须涉及和声语言的民族特征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既要继承和借鉴,因而无论对于古代的和外国的文化,便首先要解决一个正确对待的态度问题。毛泽东同志告诫我们,要反对教条主义的学习态度,而主张我们学习那些和我国、今日的情况相适合的东西,才能吸取有益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过去的文化现象的时候,要采取阶级分析和历史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学习的时候,要采取和我国、今日的实际相结合的态度。方法正确,态度对头,才能达到批判地学习的目的。
毛泽东同志在分析我国历史上的文化现象时所采取的阶级分析和历史观点相结合的方法,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的演讲中,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即阶级分析的方法,指出了“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的性质,也以历史主义的态度指示它的功绩和作用,并且指出它的发展上的来龙去脉。这样,便对这个历史上的文化现象作出了全面、深刻、公正的论述。而我们在音乐教育中,对待历史上的音乐文化现象的分析,便缺乏这种科学的态度。比如,有时对欧洲资产阶级音乐文化作了过高的估计,甚至不去区分内容而笼统地说成“不可逾越的顶峰”。有时又对其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和对今日的作用估计不足。又如,在中国音乐史方面,对各个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在音乐文化发展上的作用包括封建帝王的作用也不能作出全面、历史的估计。对他们在音乐文化上的贡献不作具体、实际的分析,而只简单地说成“主观动机上只是为了粉饰升平,而客观上起了积极作用”等等,这既不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情况,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进步作用的史实也不能作出全面、公允的评价。
我们在分析历史上的音乐文化现象时,有时也采取“好的就是绝对的好,坏的就是绝对的坏”的简单化方法,比如,对于俗乐和雅乐,对于民间艺人创作和文人、庙堂音乐,特别是对于宗教和仪礼音乐,便缺少具体、实事求是的分析,甚至简单地说成俗乐一切皆好,雅乐一切皆坏。这种态度不仅使我们无法正确分析历史上的音乐文化现象,而且在实践上也必将影响我们对遗产的继承。

音乐是一种技艺性较强的艺术,音乐教育必须要完成学生的技术基本训练。音乐技术训练主要依靠学生的个人刻苦钻研,而音乐教育又有个别教学的必要,因而音乐教育必须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因材施教,一方面意味着根据学生的才能而进行教育,另一方面意味着尽可能培养、发展学生的才能。当然,才能源自艰苦的劳动和锻炼,我们反对资产阶级的天才论和天才教育,但绝对不能因此而讳谈才能,从教育观点来说,重要的更在于要不断、随时、千方百计地注意培养、发展学生的个人才能。
文学艺术不能离开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的劳动,因而,对于音乐家,才能应该愈高愈好,问题只在音乐家创造出来的作品是否是“为人民大众”的。因而,在音乐教育工作中,不仅不应该怕有学生“冒尖”,相反,学生中“冒尖”的愈多愈好,愈尖愈好。只要我们不忽视思想政治教育,青年学生中即使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正确思想,应该相信这也是能够克服和改正的。
音乐教育,离开了技术教育根本谈不到艺术教育,缺乏高度的音乐技巧也无法进行音乐创作和表演。忽视政治的倾向永远是要反对的,而钻研技术并不必然地会和忽视政治联系起来。在“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制订的教学计划,是可以保证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下,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学生个人才能的发现、培养和发展。
一个民族音乐水平的高下不外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人民音乐生活和审美水平;二是专业人才的水平。这二者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于培养高质量的音乐专业人才,因而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
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质量的关键在于在教学中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只有贯彻这个方针,才有可能推动音乐文化的发展,促进音乐文化的繁荣。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在音乐教育工作中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我们还缺乏系统的经验,但是可以从如下各方面去着手:
第一,民族音乐和欧洲音乐专业必须同样得到发展的条件。在专业设置上把民族音乐的专业单独设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第二,不同学派都可以取得讲坛,允许不同的学派组织独立的教研室、教研组进行工作。
第三,不同主张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进行实验的机会和条件。具体举例来说,比如和声学的讲授,便可进行多种的试验:一,完全学习欧洲和声学体系;二,先进行欧洲传统和声学基础的讲授再学习民族调式和声,最后再归结欧洲和声学体系的高级和声以及现代和声;三,开始便学习民族调式和声然后再学习欧洲和声学。这三种主张不仅是方法、顺序的不同,实际上是在和声语言的民族特征问题的探索上的不同看法在教学上的反映。但是,这些不同的主张,通过相当长期的实践,是可以逐渐得出共同的结论的。
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仅有利于艺术、学术上的是非的澄清,而且通过相互学习可以达到兼收并蓄、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结果。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首先要反对学派间的相互排斥,特别是要反对在艺术问题上简单地把学术问题和政治概念相混淆的作法。举例来说,演奏艺术上的法国学派和德国学派,他们之间在有些问题上可能有高下之分,但是,这种有所长和有所短,有时,其长正形成其所短,所短正促进其所长。我们不要简单地在这些学派上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分析:这个学派的哪些方面是其所长,哪些方面可能和某种资产阶级美学原则有所关联……这样才利于真正的澄清是非,这样才可能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发展。
不同学派的相互学习可以促进艺术的提高,这已经有许多事例可以证明。琵琶演奏方面不仅要学习浦东学派和崇明学派,也可以借鉴欧洲相近类型的乐器,这样就促进了演奏技巧的提高,扩大了乐器的表现能力。德国学派的严谨和法国学派的秀丽也正可以根据取长补短的原则来进行创造性的学习,从而通过长期积累而形成新的演奏风格和学派。我国年青的钢琴家们已经开始探索这种新的风格:从正确、深刻解释音乐内容出发而要求尽可能以技巧上的完美,要求气韵生动而不故作矜[jīn]持,要求形式完美而不过事雕琢,热情而含蓄,求言外有不尽之意……所有这些,不正是我国许多年青的钢琴家们共同追求的一种新风格么?而这只可能是兼收并蓄地进行创造性学习才能达到的结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