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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随园诗话》札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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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08
第5版()
专栏:

读《随园诗话》札记
郭沫若
七十、讼堂养猪
《诗话·补遗》卷九第二十则:
“处州山水清佳,而朴野已甚。余壬寅(乾隆四十七年)春游雁宕[dàng]山,过缙云县。见县官讼堂养猪,为之一笑。”
今案:“讼堂养猪”是一大好诗料,此缙云县县官亦是一大好清官,可惜袁枚只以“一笑”了之。猪之为用甚大,乃利用厚生之至宝。不仅全身无一废物,即粪便亦有大惠于人。以废物为饲料,化无用为有用,比之马牛羊,实在伯仲之间。古者祭神,以牛一羊一豕一为太牢,以羊一豕一为少牢。牢不问大小,均不能离猪。然自来诗人对猪鄙视,似曾无人为之歌颂者。抗日战争间,我为画家题画,曾为《猪颂》(见《长春集》),文涉游戏,意含讽刺,并非真知猪之真价。近年情况,大有不同,猪之地位已骎骎[qīn-qīn]乎驾马牛羊鸡犬而上之。前年有印人辑成《养猪印谱》,分社论篇、语录篇、良种篇、宝藏篇,会萃养猪号召,分刻印章一百颗而拓制成谱。索余为序,余因题诗一章。新诗人中有见余诗序者,颇嫌不太庄重,实则我乃以极端庄重之态度出之。猪之当被重视,即在今日似亦尚待进一步普及,那就无怪乎一二百年前的袁枚要对“讼堂养猪”而了之以“一笑”了。
《养猪印谱》诗序,附录于此。
“猪当为六畜之首,十二辰应该掉个头。猪为多产作家,试问:何处不如马牛羊,那项不及鸡与狗?专工虽小劣,博涉实多优。猪之为用大矣哉!浑身都是宝,浑身都是肉。不问蹄毛骨血,不问脏腑皮油。不问脑舌鼻耳,不问胎盘眼球,大用之用般般有。杂草为粮产万珍,粪溺使五谷丰收。以猪为纲,保土保粮。猪肉一吨可换钢五吨,猪身是座炼钢厂。换取一部拖拉机,只用猪鬃十二箱,猪身是座机械厂。换取化肥十二吨,只用一桶猪肠,猪身是座化肥厂。发展农工业,多多靠在猪身上。一户一猪,一亩一猪。农家户户莫踌躇,百子千孙寿猪母。自繁自养开猪源,宁乡垛山皆可取。献君一卷书,此乃养猪经,非是区区一印谱。养猪高潮掀上天,要使天上牵牛也牵猪。人民公社基础好,大同世界在前途。猪多肥多,粮多仓多。不亦乐乎,不亦乐乎!
一九六○年十月八日晨,接阅《养猪印谱》稿,信笔书此,以粪其首。”
七一、“全家诛产禄”
《诗话·补遗》卷九第二七则:
“唐五王起兵复唐室,不诛诸武,而徒诛竖子无能为之二张(案指张昌宗与张易之),宜其留后患也。余幼时尝作诗曰:‘我为五王谋,兴唐欲灭周。全家诛产禄(吕产与吕禄,喻武三思等人),远谪辟阳侯(张昌宗)’。”
袁枚是斥责武则天的人,他恨她如同恨吕后一样。她们都是他所说的“女祸”。这是封建时代的正统观念,其中还含有男尊女卑的思想,本来是不足怪的。但残酷的是袁枚竟要诛杀武氏“全家”。在幼年时代写出这样的诗,倒可以说是童言无忌,取快一时。但到了晚年来,还把这样的诗收入《诗话》,那就很难原谅了。
不满意武则天的人,大抵以嗜杀为其罪状之一。但这种仅为一姓一家的政权着想,而要诛戮[lù]全家,其嗜杀的程度不是还在孙皓之上吗?袁枚幸而没有做皇帝,如果做了皇帝,我相信他的杀人之多一定不会亚于武则天。他曾自诩[xǔ]:“平生乐道人之善”(《诗话·补遗》卷九第五八则),但对武则天的好处,他就丝毫也没有见到。成见囿[yòu]人,每每是不自觉的。
七二、地主与农民
《诗话·补遗》卷十第二十则:
“王荆公行新法,自知民怨沸腾。乃《咏雪》云:
‘势大直疑埋地尽,功成才见放春回。村农不识仁民意,只望青天万里开。’
祖无择笑曰:‘待到开时,民成沟中瘠矣。’”
王荆公行新法,旨在“搉制兼并,均济贫富”,即此诗所谓“仁民意”。然立法纵善,如执行上发生偏差,则仁民的主观愿望可以招致伤民的客观实际。以司马光为首的地主阶级的大代表,却以“为民请命”自命,盖亦有所借口。
荆公这首诗即寓有深意。第三句“村农不识仁民意”,“村农”与“民”对举,“村农”主要是指地主和富农,也就是暗指司马光那样的一批人。一般农民是很知道雪的好处的,雪愈大愈好,所谓“瑞雪兆丰年”。但像司马光那样成见很深的人恐怕就不一定知道,或者知道而假装不知道。
祖无择自然懂得王荆公的诗意,故他避开“村农”,而把自己安放在代表人民的立场。其实他何尝代表人民!中国地主阶级的长期超经济剥削,难道不早就使“民成沟中瘠”了吗?
祖无择要和王荆公交锋是可以理解的;在七、八百年后又得到袁枚的声援,也一样可以理解。那就是地主阶级的仇恨在作怪了。地主阶级的护法者袁枚是从心里痛恨王荆公的。他在本则中还举出了他少年时《读荆公传》的诗句:
“寡识不知周礼伪,好谀却忘仲尼尊”。
在封建时代,下出这样的考语,是足以致人死命的。侮谩了周公孔子,那还了得!其实,《周礼》虽是经过刘歆编窜的伪书,非周公所作,但其中材料多系春秋战国时代的史料积累,并非全部皆伪。批判而用之,亦未尝不可以利用。
至如所谓“好谀却忘仲尼尊”,大概是断章取义地指荆公说《春秋》一书为“断烂朝报”,有点“非圣无法,离经叛道”。《春秋》开创了编年史的体例,有如今之年表,是有它的价值的。但自孟子说过“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以来,后儒多把《春秋》的价值夸大了。所谓“微言大义”,所谓“彰三统,存三世”等等,都不免夸夸其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一一见之于书,如可谓为使“乱臣贼子惧”,宁不可谓为“使暴君污吏惧”乎?
王荆公并不反对《春秋》,说他不尊孔子,说他“好谀”,完全是诬枉。
其实袁枚本人倒真是极端“好谀”。《诗话》多载其女弟子、男弟子和一些高官贵族等对他的谀辞,而自鸣得意。如女弟子席佩兰推尊他为“本(清)朝第一”,他便称她为“大知己”(《诗话·补遗》卷十第四一则)。又如袁尝饮于女弟子孙云凤家,嫌其“饭米粗粝”,归后赠以白米一斛,为云凤所拒绝;袁乃贻诗以自解。(《诗话·补遗》卷八第十三则。)其诗云:
“一囊脱粟远相贻,此意分明粟也知。底事坚辞违长者?闺中竟有女原思。”
这才真是在以孔子自居,俨然“仲尼颜渊复出”了。(伪托苏洵《辨奸论》中骂王安石语。)
《毛诗序》伪托为子夏所作,袁枚是笃信不疑的。他少年时《读荆公传》的诗句,只消改两个字,便可成为他的自赞。
“寡识不知诗序伪,好谀却忘仲尼尊”。
七三、诗人无常识
旧时诗人多无常识。极寻常事物,在今日虽小学生已知之者,在一二百年前,虽大作家亦昩昩无知。
《诗话·补遗》卷十第三六则,引朱文虎《闺情》二首,其第二首有句云:“好风连夜小桃开,雌蝶雄蜂次第来”,于蜂蝶而擅为分别雌雄,转而弄巧反拙。
蜜蜂习性,雄蜂是不采蜜的,不仅不采蜜,竟完全像坐食阶级,一事无为。雌蜂而生殖器官发育者为蜂王,一巢中只能有一只,主生殖。蜂王如产生出第二蜂王,则率领部分蜂群迁移,别营巢窟,以旧巢让之于新生者。雌蜂而生殖器官不发育者为工蜂。工蜂极勤劳,凡采蜜、营巢、抚幼、防敌、清洗内部等等皆为之。所谓清洗内部者,如雄蜂过多时,则啮杀之,以节省食口。这是蜜蜂社会的大概,在今日已为常识。
知此,可知所谓“雌蝶雄蜂次第来”是在闹笑话。雌蝶或许会来,而雄蜂则决不会来。这是全凭臆断。仲尼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最老实的态度。《诗经》有句云:“谁知乌之雌雄?”也是最老实的诗句。以前的读书人尊孔、尊经,可惜就没有学到这些老老实实的地方。
七四、九天玄女
《诗话·补遗》卷十第四七则:
“周青原侍郎未第时,梦为九天玄女召去,命题公主小像。周有警句云‘冰雪消无质,星辰系满头’。玄女爱其奇丽,为周治心疾而醒。”
案此事已见《诗话》卷二第七十则,彼处所述更详,无须补遗。唯此所谓“心病”,彼处云“周幼时误吞铁针,着肠胃间,时作隐痛”,是肠胃而非心。为治疾者彼处乃玄女之女,而非玄女本人。盖袁翁到晚年来,记忆力已衰退,故生出此种种龃龉[jǔ-yǔ]。《诗话·补遗》之刊刻,有人说是在袁枚身没之后,故多谬误;但《补遗》卷七第一三则有语云:“今刻续集,不妨载之”,则是袁枚生前已在进行刊刻了。其所以多谬误,不能诿过于别人。
这个故事完全出自虚构,是周青原自己卖弄玄虚,用以表示不凡,抬高身价。所谓九天玄女,出自赵宋时张君房《云笈七签》。此玄女要周青原为公主题肖像,其画卷中竟然是“汉魏名人笔墨俱在,淮南王刘安隶书最工,自曹子建以下稍近钟王风格”。荒诞可笑,而袁枚竟信以为实,一再叙述,引为美谈。袁枚本多迷信,神仙妖怪、扶乩[jī]炼丹、前身后世、诗谶禨祥,无不信之。但在此,恐怕“侍郎”头衔,“少司空”显职,也在发生作用吧。
假使周青原而非侍郎或少司空者,袁枚未必不惜笔墨,至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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