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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燕用”——不祥的讖语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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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08
第6版()
专栏:

从“燕用”——不祥的讖语说起
传说宋朝汴[biàn]梁有一位巧匠,汴梁宫苑中的屏扆[yǐ]窗牖[yǒu],凡是他制作的,都刻上自己的姓名——燕用。后来金人破汴京,把这些门、窗、隔扇、屏风等搬到燕京(今北京),用于新建的宫殿中,因此后人说:“用之于燕,名已先兆”。匠师在自己的作品上签名,竟成了不祥的谶[chèn]语!
其实“燕用”的何止一些门、窗、隔扇、屏风?据说宋徽宗赵佶“竭天下之富”营建汴梁宫苑,金人陷汴京,就把那一座座宫殿“输来燕幽”。金燕京(后改称中都)的宫殿,有一部分很可能是由汴梁搬来的。否则那些屏扆窗牖,也难“用之于燕”。
原来,中国传统的木结构是可以“搬家”的。今天在北京陶然亭公园,湖岸山坡上挺秀别致的叠韵楼是前几年我们从中南海搬去的。兴建三门峡水库的时候,我们也把水库淹没区内元朝建造的道观——永乐宫组群由山西芮城县永乐镇搬到四五十里外的龙泉村附近。
为什么千百年来,我们可以随意把一座座殿堂楼阁搬来搬去呢?用今天的术语来解释,就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木结构采用的是一种“标准设计,预制构件,装配式施工”的“框架结构”,只要把那些装配起来的标准预制构件——柱、梁、枋、檩,门、窗、隔扇等等拆卸开来,搬到另一个地方,重新再装配起来,房屋就“搬家”了。
从前盖新房子,在所谓“上梁”的时候,往往可以看到双柱上贴着红纸对联:“立柱适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这副对联正概括了我国世世代代匠师和人民对于房屋结构的基本概念。它说明:由于我国传统的结构方法是一种我们今天所称“框架结构”的方法——先用柱、梁搭成框架;在那些横梁直柱所形成的框框里,可以在需要的位置上,灵活地或者砌墙,或者开门开窗,或者安装隔扇,或者空敞着;上层楼板或者屋顶的重量,全部由框架的梁和柱负荷。可见柱、梁就是房屋的骨架,立柱上梁就成为整座房屋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所以需要挑一个“黄道吉日”,需要“正遇紫微星”的良辰。
从殷墟遗址看起,一直到历代无数的铜器和漆器的装饰图案、墓室、画像石、明器、雕刻、绘画和建筑实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框架结构的方法,在我国至少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世世代代的匠师衣钵相承,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到了汉朝,这种结构方法已臻成熟;在全国范围内,不但已经形成了一个高度系统化的结构体系,而且在解决结构问题的同时,也用同样高度系统化的体系解决了艺术处理的问题。由于这种结构方法内在的可能性,匠师们很自然地就把设计、施工方法向标准化的方向推进,从而使得预制和装配有了可能。
至迟从唐代开始,历代的封建王朝,为了统一营建的等级制度,保证工程质量,便利工料计算,同时还为了保证建筑物的艺术效果,在这一结构体系下,都各自制订一套套的“法式”、“做法”之类。到今天,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遗产中,还可以看到两部全面阐述建筑设计、结构、施工的高度系统化的术书——北宋末年的《营造法式》①和清雍正年间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②。此外,各地还有许多地方性的《鲁班经》、《木经》之类。它们都是我们珍贵的遗产。
《营造法式》是北宋官家管理营建的“规范”。今天的流传本是“将作少监”李诫“奉敕[chì]”重新编修的,于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成书。全书三十四卷,内容包括“总释”、各“作”(共十三种工种)的“制度”、“功限”(劳动定额)、“料例”和“图样”。在序言和“札子”里,李诫说这书是“考阅旧章,稽参众智”,又“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讲说”而编修成功的。在八百六十多年前,李诫等不但能总结了过去的“旧章”和“经史群书”的经验,而且能够“稽参”了文人和工匠的“众智”,编写出这样一部具有相当高度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技术书,的确是空前的。
从这部《营造法式》中,我们看到它除了能够比较全面综合地考虑到各作制度、料例、功限问题外,联系到上次《随笔》中谈到的重复与变化的问题,我们注意到它还同时极其巧妙地解决了装配式准标化预制构件中的艺术性问题。
《营造法式》中一切木结构的“制度”“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这“材”既是一种标准构材,同时各等材的断面的广(高度)厚(宽度)以及以材厚的十分之一定出来的“分”又都是最基本的模数。“凡屋宇之高深,名物(构件)之短长,(屋顶的)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从“制度”和宋代实例中看到,大至于整座建筑的平面、断面、立面的大比例、大尺寸,小至于一件件构件的艺术处理、曲线“卷杀”,都是以材分的相对比例而不是以绝对尺寸设计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宋代建筑在艺术形象上的独特风格的高度共同性。当然也应指出,有些构件,由于它们本身的特殊性质,是用实际尺寸规定的。这样,结构、施工和艺术的许多问题就都天衣无缝地统一解决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制度”中某些条文下也常有“随宜加减”的词句。在严格“制度”下,还是允许匠师们按情况的需要,发挥一定的独创的自由。
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也是同类型的“规范”,雍正十二年(1734年)颁布。全书七十四卷,主要部分开列了二十七座不同类型的具体建筑物和十一等大小斗拱的具体尺寸,以及其他各作“做法”和工料估算法,不像“法式”那样用原则和公式的体裁。许多艺术加工部分并未说明,只凭匠师师徒传授。北京的故宫、天坛、三海、颐和园、圆明园(1860年毁于英法侵略联军)……等宏伟瑰丽的组群,就都是按照这“千篇一律”的“做法”而取得其“千变万化”的艺术效果的。
今天,我们为了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设计标准化、构件预制工厂化、施工装配化是我们的方向。我们在“适用”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越多样化、专门化;无数的新材料、新设备在等待着我们使用;因而就要求更新、更经济的设计、结构和施工技术;同时还必须“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我们在“三化”中所面临的问题比古人的复杂、繁难何止百十倍!我们应该怎样做?这正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
?注《营造法式》:商务印书馆,1919年石印明手抄本;1925年,仿宋重刊本。
?《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清雍正间工部颁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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