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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纺织、印染行业和贸易部门 协力提高印染布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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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17
第2版()
专栏:

天津纺织、印染行业和贸易部门
协力提高印染布质量
据天津日报报道 天津市棉纺织行业和印染行业同贸易部门齐心合力提高印染布的质量。今年以来,棉纱上等一级品率保持在99%以上,棉布和印染布的正品率比去年平均分别提高了5.42%和11.25%。
近年来,印染布成品在纹路、光洁、色泽、手感等质量指标上,要求比过去更加严格。可是,天津市有些纺织厂和印染厂仍按老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产品质量达不到新的要求。经过纺织厂和印染厂职工的互相参观访问,发现印染布合格率所以不高,除了技术上存在一些问题以外,主要是产品质量标准不“对口”。像纺织厂生产的坯布,有三十项质量标准,其中有些项目如断经、跳纱等疵点,在纺织厂一般都认为不是什么重要的毛病,在评定坯布是否合格的时候,也不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质量标准。可是,这些疵点在印染厂看来,却是很重要的。因为坯布上的这些疵点在印染过程中会造成小破洞,使成品降低等级。为了使坯布质量标准适合印染布成品质量的要求,各纺织厂和印染厂会同贸易部门,根据印染布最后成品的质量要求,对坯布和印染布的质量标准,逐项核对,该严的严,该宽的宽,实事求是地作了修改。这样,就使纺织厂生产的坯布的质量和印染厂的产品质量标准对上了口。
过去,纺织厂和印染厂之间的坯布供应关系,没有固定,印染厂生产一种产品,坯布常常由几个纺织厂供应,摸不清坯布的特点;而纺织厂也难以按用户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市纺织工业局的主持下,根据各纺织厂的技术条件和产品品种的难易,固定了纺织厂的产品品种;各印染厂所需要的坯布由哪家纺织厂供应也固定下来。同时,由“对口”的纺织厂和印染厂签订经济合同,把坯布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交货进度和数量等,都明确规定下来,双方按合同办事。这样,纺织厂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生产坯布;印染厂根据坯布的特点进行加工,从而保证印染布成品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棉纱质量,保证坯布的合格率,市内六个棉纺织厂在有关领导部门的协助下,同省内棉花产地的二十五个轧花厂,也订立了技术协作合同,固定棉花的供应关系。由于各纺织厂积极主动,组织技术力量帮助轧花厂改进轧花技术,棉花的油污、杂质大大减少了。
印染布的品种随着季节的不同,变化较多,在需要的数量上和质量要求上也有差别。为了及时了解这些变化,各纺织厂、印染厂与贸易部门建立了经常的联系,如定期举行座谈会,由贸易部门介绍消费者的要求,使产品适合市场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各个“对口”的纺织厂和印染厂也经常加强联系。纺织厂派人协助印染厂建立健全统计记录制度,认真记录坯布在印染前后出现的残疵情况,及时改进坯布的生产技术;印染厂也派人到纺织厂,共同检验坯布的质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在纺织厂和印染厂的内部,上下工序之间也互相创造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如纺织厂喂花工序的工人,不怕麻烦,细拣油棉,以减少纺织工序出现的油纱;细纱工努力捉油花纱,减少织布工序的疵点;织布工人则努力搞好清洁工作,做到油手不摸纱、不摸布。印染厂的职工也积极改进工艺配方,提高操作技术,加强修理洗染工作,把一些次坯布,尽力加以补救,使之达到正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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