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越南人民军第四军区军事法庭 审讯和判决一批吴庭艳集团特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24
第3版()
专栏:

  越南人民军第四军区军事法庭
  审讯和判决一批吴庭艳集团特务
新华社河内22日电 越南人民军第四军区军事法庭20日到21日在广平省洞海市公审潜入越南北方广平省茅江下游出海区域进行破坏活动而被当场逮捕的一批吴庭艳集团特务。
提交法庭审判的有阮文心等十二名罪犯。经过审讯,这些罪犯全部供认了自己的罪行。法庭根据罪犯罪行情节轻重,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二十年、十五年、十三年到二年的徒刑。
审讯时,法庭书记宣读了第四军区军事检察院院长的起诉书。起诉书详细叙述了这批特务乘船潜入北方,并展示了当场缴获的罪证。
起诉书指出,这批特务是在6月29日夜里,从南越的土伦乘船潜入茅江出海区域,阴谋破坏人民军的船只。船上共载十六人,其中十二名被逮捕,三名丧命,一名失踪。起诉书指出,早在1960年8月,阮文心等四名特务和吴庭艳军队八名军官、六名保安队员,共十八人被派到台湾,在美帝国主义主办的一个间谍训练中心接受特务训练,这项训练工作由蒋介石集团海军直接负责。
起诉书说,今年6月28日晚上,这批特务的上级和三名美国人亲自把潜入北方进行破坏的任务交给他们,并在一张比例十万分之一的地图上详细交代了这次行动的计划。一名所谓“西贡上级的代表”也在场。
起诉书强调指出,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吴庭艳集团的这一活动是他们的全部阴谋的一部分,这个阴谋就是把南越变成新型殖民地和军事基地,准备发动战争,准备侵入越南北方,制造印度支那和东南亚地区紧张局势。
法庭在听取鉴定员对罪证的鉴定报告和辩护律师对被告的辩护和罪犯的最后供词后,作了上述宣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