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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静海县解决笤帚滞销问题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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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8-03
第1版()
专栏:

从静海县解决笤帚滞销问题谈起
本报评论员
今天本报发表的静海县供销合作社解决笤帚滞销问题的新闻,提出了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方面的一些重要问题。静海县供销合作社发现了笤帚积压问题以后,在上级供销合作社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推销活动,扭转了滞销状况。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
像笤帚一类的农副产品看起来似乎很小,但却是城乡人民生产和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供销合作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地把它们收购起来,运到城市和其他地区销售。供销合作社做好这一部分农副产品的购销工作,对于几方面都有好处:一是可以扶助产区的农村发展副业生产,增加人民公社生产队和社员的收入;二是可以增加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供应,满足那些地方群众的需要;三是可以扩大供销合作社的业务,增加国家的税收和供销合作社的积累;四是可以在缺乏这种农副产品的地区,调济有无。很显然,如果认为像笤帚这样的物资,数量不多,用处不大,而不去积极经营,那样对国家、对农民、对消费者、对供销合作社都是不利的。
经营农副产品,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我们国家的农副产品品种繁多,数量很大,像静海县的笤帚这类产品,每个县、每个农村人民公社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是有的。其中有吃的,也有用的;有大宗的,也有小宗的;有成品,也有原料或半制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生产的,也有农村或集镇居民家庭生产的。很多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大的地方性和分散性,规格质量也千差万别。这样多的形形色色的农副产品,它们的供产销关系错综复杂,千丝万缕。供销合作社要把这许多农副产品经营得好,必须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保证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前提下,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开展自营业务。
静海县的笤帚一度积压的事实,说明我们一些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制度还存在着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要注意按照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保持和发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传统的、合理的经济联系。这种经济联系,一般是在群众长时期生产、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保持和发展这种经济联系,可以更好地满足现阶段我国存在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与社员之间、社员与社员相互之间极为复杂的商品交换的需要。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恢复和发展这种经济联系,以利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物资交流的扩大。供销合作社还要善于把计划领导同扩大交流、活跃经济正确地结合起来。属于需要运销到外省的农副产品,一般应当由县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则负责推销完成国家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给的收购任务以后剩余的农副产品。这样做,可以加强计划性,防止盲目性。
供销合作社经营农副产品,要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供销合作社为国家收购的物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这是不必多说的。供销合作社自己经营的农副产品,包括第三类物资和完成派购任务以后的第二类物资,应当采取同农民协商议价的方法。议价标准必须合理。一般说来,议价的标准,应当低于当地当时农村集市贸易的价格,但要以农民能够接受和产品能够推销为原则,防止发生偏高偏低现象。议价过高,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还可能造成商业部门的积压;议价过低,又会影响收购,以至影响生产的发展。除了议价收购以外,供销合作社也可以为农民办理代购代销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根据过去的经验,对于那些不易储存、运输不便以及销路不明的农副产品,采用代购代销的经营方式,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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