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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利于生产出发 中共洪洞县委抓重要生产措施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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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8-05
第2版()
专栏:

从有利于生产出发
◇中共洪洞县委抓重要生产措施的经验◇
本报记者 孔诚 莎荫 杨义
县的领导机关怎样管重要的农业生产措施?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中共山西洪洞县委的同志们举出了解决复播问题和新老水地用水矛盾两件事,来说明最近一年多来他们在改进生产领导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安排复播面积要因地制宜
洪洞县是晋南平原的棉麦产区,水利条件好,境内水的总流量达十四个以上。这里人口稠密,每人平均有耕地三亩左右。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许多地方照例每年在小麦收割后要复播晚秋作物。老水地一般都是一年两作,这些水地平均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一般都在五、六百斤左右,产量高于一年一作,并不影响来年小麦收成。1956年以后,县委把复播作为增产粮食的一个措施,广泛地推行。1960年全县复播面积比1959年增加了十三万一千亩。去年小麦受旱收成不好,县委考虑要从扩大复播面积方面来增产粮食,在一次三级扩大干部会议上提了一个复播指标:老水地100%复播,新水地复播50%,旱地复播30%。根据这个比例计算,全县麦田大致有65%要复播晚秋作物。但是,这个指标下达以后,很多公社和生产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说:1959年复播面积大,第二年回茬麦太多,小麦收成就不好。旱地区的一些生产队的干部还说:这两年天旱,地力差,一年一作,一亩地能收一百三、四十斤,两作还收不下一百斤,旱地回茬不合算。县委委员们一致觉得下边的反映有道理;但是开会讨论时,一算当年的粮食账,又觉得不复播不行,就采取了一个变通办法:原规定的复播比例不变,但允许生产队自行安排新的比例。可是,县委的指标不改变,下边就放不开手。县委正在为难的时候,晋南地委提出了关于复播的意见:县委不硬性控制复播面积,但要有个安排,如果任务和群众的意见发生矛盾,就按群众的意见办事。于是,洪洞县委取消了既定的指标,只要求在确定复播面积时,考虑到当年的需要。这样确定以后,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都根据粮食生产任务和土地情况,落实了复播计划。复播面积比原来的少,可是今年的正茬麦比去年多,一亩正茬麦一般等于三亩回茬麦的收成。
从领导复播的实践过程中,洪洞县委同志们对如何领导农业生产有了新体会:尽管复播是一个重要的增产手段,但是,必须因地、因时制宜,否则增产手段也会变成生产的阻力。而要做到因地、因时制宜,就只有把决定这件事的权力交给最熟悉土地、技术和有丰富生产经验的社员群众。今夏洪洞县委就没有下达复播面积指数和比例,只提出复播要有利于安排生活和明年增产的原则。这样一放手,公社、生产队干部和社员们都感到便当、痛快。复播很快就见了眉目。全县老水地按照旧习惯100%复播,新水地复播比例在35%左右,旱地只有10%左右。总计今年复播面积是十七万多亩,大体相当于1956年以前的水平。
新老水地用水要合理安排
就在讨论是否要管复播面积的时候,另一个重要的增产措施——合理使水问题,提到了县委会的议程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洪洞县霍山下有一股泉水,有四个流量。以往,这股水浇灌霍山下九万多亩地。1957年以后,这个县在原灌区扩大了两顷水地,还开了一条六十五华里长的渠道,把霍山泉水的一个半流量引到城南,把十二万亩洪水灌溉地变成了洪水清水两浇地。于是,霍泉渠的灌溉面积一下子扩大一倍多。
这样做原是一番好意,可是没有想到带来了新的问题:灌溉面积虽然扩大了,新老灌区的需水量却和实有水量发生了矛盾。按传统习惯,粮田要年浇七水,经济作物要年浇三、四水,用水量很大。特别是清明前后二十天和夏至十八天麦田棉田用水比较集中的时期,矛盾就更加尖锐。霍泉水在清明前后二十天能出水六百九十余万方,而这两个灌区的麦田、棉田和菜田,在这二十天内就需水一千一百余万方,实有水量仅占需水量的61.6%。所以,每到这个时候,新老水区就要争水抢水。结果,两个灌区的地都浇不好。老灌区减产了,新灌区的旱地也增产不多。两下相抵,增的还不如减的多。去年天旱不雨,老水地需水量更大,水却只有两个半的流量,不够用,有些没浇好,有些没浇上,秋后减了产。这时候,洪洞县委已经不像处理复播问题那样犹豫了,马上开会研究这个生产中的关键性问题,并决定下去和群众商量解决。
县委书记高步斗带领水利问题调查组,在新老灌区的马头、明姜、辛堡等十多个公社进行调查研究,跟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社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摸出了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过多地看到了水利面积的扩大,而忽视了灌溉质量、收益大小等问题。现在要改变这个状况,就要调整灌溉面积,提高灌溉质量,建立和健全管水用水制度。调查组总结了跟群众讨论的意见,归纳出一条原则:“保证老水地,兼顾新水地;在新水地中,要保证保浇田,兼顾一般田”。问题摸清了,解决办法也基本找出了。县委经过讨论研究,就把它作为指示下达给水利管理部门和各公社去执行。至于具体措施,就让水利部门和各公社生产队因地制宜地去作。结果,水利部门和新老灌区各公社合理解决了新老水田用水矛盾,使得新老灌区的粮食产量同时增加,今年老水地的小麦产量一般都在二百六、七十斤以上,比去年多了10%左右,新水地产量也增了20%左右。
管与不管
县委到底如何对待增产措施,如何对待关键性的措施呢?管还是不管呢?洪洞县委的同志认为,两种作法只有一个目的,这就是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则管或多管,无利少利则少管或不管。有些措施,可以肯定地说不必去管。如对播种稠稀、播幅宽窄一类的措施,经年累月地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民,要比县委熟悉得多,会管得多,自然应该放手让农民自己管。又如推广农业技术措施,要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县委不可能对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地区具体生产的特点知道得非常清楚,因此如果在技术措施方面要求一律,势难收到因地制宜的效果。而最能妥善掌握具体措施的,还是生产队本身。所以,县委对具体农业技术措施不如不管。
洪洞县委大抓复播,从当年来说,确实能多收粮食,好像对这项增产措施是管对了。可是过多地复播,回茬面积增多,单位面积产量降低,而且分散使用人力物力,晚秋也受影响,结果还是管错了。只有在经过实践后,才认识到对复播这类重要生产措施,管得过死是徒劳无益的,还是放手让群众自己去安排要好得多。又如对霍泉灌区用水问题,县委该管不该管呢?按说,县上有水利局,中间有水利管理局,下边还有水利管理委员会,县委似乎可以不管。但是,这是涉及十一个公社二十多万亩新老水地的增产措施,特别涉及社与社的关系问题,县委如果不管,要合理调整霍泉渠的用水方针,是有许多困难的。在这件事情上,洪洞县委能迅速划清管与不管的“杠子”,确定管的程度,主要是应当管的观念比较明确,而又有了抓复播的经验可以借鉴。总之,洪洞县委负责同志认为,对重大问题的管与不管,管到什么程度,必须经过慎重研究才能决定,有些还要通过实践、取得经验教训,才能处理得当。那种“扶得东来西又倒”,说管就管死,说不管就大撒手的做法,往往会给工作带来损失。但是,也不要把管和不管看成是很难决定的。关键在于一条:调查研究。少了这一条,就会心中无数,无的放矢,难免辛辛苦苦一场却收不到好效果;有了这一条,就会胸有成竹地把力量用在刀刃上,放也能放好,管也能管好,不论管与不管,最终都会有利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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