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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京剧《强项令》的剧作和演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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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8-19
第5版()
专栏:

谈京剧《强项令》的剧作和演出
孟超
最近读了京剧《强项令》剧本,紧接着又看了这戏的演出,觉得不论是作为剧作的构思、排场、人物刻划、主题思想,都有其独到之处。而呈现于舞台之上,经过导演与演员的艺术创造,不仅唱、做、白各方面都有一定成就,在角色处理、场面调度和艺术风格上,也有新颖、豪迈、不落常套的特点;特别是在严肃的正剧气氛之中,交融着轻松风趣的喜剧情调,在生动活泼的生活气息之内,蕴藏着正气昂扬的深意,寓庄于谐,寓谐于庄,萦织协调,不露痕迹,抒情辩理,皆成妙谛。
如果单从剧作方面看,这戏取材于《后汉书·董宣传》,写洛阳令董宣之不畏皇亲豪势,坚持国法,阻湖阳公主舆驾,缉获杀害民命的护卫赵彪,而置之死刑。为民除凶,不为势屈,剧作所启示者,显然是以“强项令”董宣的凛然正直、坚强不阿,以励后世;然而剧作者绝不仅仅出之于义正辞严,并且不与包拯、海瑞、孙安等其他舞台上的刚正鲠直清官有所雷同;戏是通过人物的塑造,除董宣生动而有骨有肉的形象之外,更副之以湖阳公主、汉光武二人。一则以孤孀皇姊之气势,而又有备受皇家尊崇优容的地位,足以庇护府中护卫,构成不容一小小洛阳令所能惊驾执法、办案惩凶的局面,已足以使戏剧的矛盾冲突,达到尖锐的地步;然而剧作者并不止满足于此而已,更进一步细致地刻划了汉光武复杂变化的内心活动,初恼怒于董宣的任性,便要立斩午门,继被董宣侃侃直言所折服之后,心知自己处于尴尬的夹层,既难于判董之罪,更无法平息公主之怒,这里又漾起了为国为公与姊弟私情的重重回波,便不能不想抄小路以周旋于两者之间,于是戏便“峰回路转”,妙笔生花的移进了喜剧的气氛之中,这样不仅三个主要人物,各具丰神、性格殊异,而处处逗笋,不留空隙;从剧情上看,也是曲折繁复,耐人深思;如果再从构思着笔处窥察,也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似是神来之笔!为什么能以带有传奇性的剧情结果处理的如此合情合理?也正由于不仅创造了董宣与公主这两个对立的人物,而且中间还从生活出发,从世情出发出现了汉光武,戏的波纹层生,就自然而然有了根据了,这戏并不太长,全剧不过三场。至于戏胆,也只有这末一个小小的情节,但第一场通过两个班头,一个门官,介绍了故事、人物,启示出第二场董宣与公主的斗争,第三场,光武出场之后,转入新的复杂的局面,而戏的情调也有了出人意外的变化,这不止是层次分明,丝丝入扣,而且构成的悬念,是出人意料之外,便不能不有新颖之感了。总起来说:这戏不但主题思想明确,人物性格鲜明,在构思、排场上也都严谨深邃,因此才能构成一出完整有趣的好戏。
说到演出,首先我觉得以净角扮演董宣,是给这戏增加不少的色泽。我在初读剧本之时,由于剧本中并未注出行当,我还揣想这一人物是以生角扮演,当时也曾担心这一戏两个生角——董宣与光武,即使性格大有差异,难免发生行当上的雷同;而且如果董宣以生角扮演,亦容易落入海瑞、孙安的常套,在独特的造塑上会予演员以较大的困难;但演出时,当第二场董宣一登场,出现了一个朱砂底而勾勒着浓重的黑线条的净角面形时,显然不同于海瑞、孙安的生扮,也不同于包拯的黑脸,使我不禁叫绝;董宣是舞台上未曾出现过的人物,这脸谱必然出于创造,而创造之中,更能突出人物的鲠直性格,也增加了他的气魄,使戏愈见动人,我想这是应该肯定的。(我还不知道这一角色的净扮,是出自剧作者原意,还是出自导演的处理;如果出自剧作者原意,我要建议:以后发表或出版剧本时,最好能注明行当。)其次导演在处理第三场光武的地位时,不安排在御案之后,而安排在御案之前,也正是不使戏的气氛过于严肃化,这样正表现出喜剧情调,趋向于轻松自然,而不仅是一个坐位的安排而已。这些都能看出导演的细致精到处。至于三个主要人物性格的处理,戏剧冲突的紧凑严密,和剧情迂回曲折的起伏荡漾,无处而不使人有节奏感,而节奏感的产生又无一而不是为了突出戏的思想性。这些,我想也是应该归功于导演的。
至于演员的角色创造。吴钰璋的董宣,除唱工的大气磅礴、激昂动人,已具有了人物的正直义勇的一面;而在细节处,时时流露出机智明果,更不流入粗犷,这样,人物性格即见复杂,既不一般化,也不简单化了。孙岳的唱工一向以高亢见称,在这剧中,虽不过强,但由于底工底气之深,亦足以与吴钰璋合调;特别是在表演上,思想层次的处理,多重于内心的透露,这样掌握了人物的特点,更给喜剧风格定住了弦。公主一角在这出戏里,固然作为董宣的对立面而存在,也是正剧与喜剧两种风格的纽带,夏美珍对此,不是专从蛮强出发,而更处处不失皇家贵人身份,这样人物也就有份量了。戏是三个主要人物在交织着,而互相扣紧,毫不放松,因此才能完成一场生动的好戏。
谈这戏之后,我还想附带的谈到一个问题:这戏是一个短剧,也可以说是基本上类似一出大折子戏,所谓短剧、折子戏,不是从大本头戏中剪裁下重要精采的一段,就是自成起讫,麻雀虽小,体态完整者;但不论前者后者,都是具有简短精练的特点,主要情节不在于复杂,但又委婉多致,主要人物不在于多,但都要硬碰硬,每一角色都极繁重,这样,不仅在剧本的创作上,要有深湛的艺术处理的才能,而在演出上,也更见导演、演员的功夫造诣。而况这戏是属于后者、本身自成起讫完整无缺者,那末在结构上、在人物性格的发掘上,就更须集中而于简短处益见深邃,创作短剧,对剧作者是在艺术修养上的很好的锻炼,对演出者也是在舞台处理、舞台表演上从艰难中提高的,我们的戏剧艺术长时期有务长务大的倾向,通过这戏的成功,予我的感受,深觉对短剧、对折子戏实有着重提倡一番的必要。
其次,历史剧问题的讨论已经一年以上,最近读到了郭老在《武则天序》中的一段话说:“我是想把科学和艺术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想把历史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又说:“说得更明显一点,那就是史剧创作要以艺术为主,科学为辅;史学研究要以科学为主,艺术为辅。”(见7月8日光明日报二版)郭老之言,言简而赅[gāi],恰中鹄[gǔ]的。就这剧而言,见于《后汉书·董宣传》,实有其人实有其事,应该属于历史剧的范畴。然而史书所载,仅六七行,虽然也略及人物性格的点睛,但目的在于概括的叙述历史事实,对董宣的性格则仅能描写其鲠直刚毅的主要的一面,剧作者面对着这一题材,如果就史直书,便难成戏。据我体会郭老之意,所谓艺术性者,不仅不能如历史科学之拘泥于史实的铺叙,更重要者则在于主要的要从塑造人物出发,而使其愈加生动有致,成为一个完整的艺术品;同时,作为一个艺术品,亦必须重视细节的刻划,精雕细琢;曲的传神,不能仅止于历史真实即为止境,正如这剧,强项令一事,也必须增枝加叶,丰富其细节,方有戏剧性可言,而况史书中董宣性格并未及于明智的一面,而光武心情的委屈婉转处亦不似剧中反复尽态而合情合理,只有如此,才能依靠剧作者的艺术创造,从历史真实中提升到艺术真实的境界,才能成为历史剧。我通过《强项令》一剧,稍有启发,私揣如此,因附志于此,并就教于郭老,与钧宏、少岳同志,未知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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