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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会议听取陈副总理报告物价问题 周总理指示处理原则 决议成立专门小组研究详尽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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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19
第1版()
专栏:

  政务会议听取陈副总理报告物价问题
 周总理指示处理原则
决议成立专门小组研究详尽办法
【新华社北京十八日电】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今天下午三时举行第六次政务会议,听取陈云副总理关于物价问题的报告,董副总理关于指导接收工作的报告,罗瑞卿部长关于公安会议的报告。水利部傅作义部长和北京市张友渔副市长也列席,分别作了关于各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的报告和关于筹备召开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会议并讨论通过了西南军政委员会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人选,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
陈副总理在关于物价问题的报告中,详细地分析和说明了十月底以来各地物价波动的原因,并且提出了处理这个问题的方针和具体办法。
周总理特别指出:一般地说,这是胜利过程中的困难,与国民党反动统治下无可挽救的毁灭性的经济危机有着根本的区别。具体地说,这次物价的暴涨,除去投机捣乱及各种客观原因外,领导上未能事先掌握得好,也应引为教训。中国人民为了取得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农工业生产,必须准备接受必要的担负,克服不完全可以避免的困难。
周总理并就如何恢复生产,开源节流以及如何正确运用金融物价政策等,作了原则的指示。会议决议成立专门的小组,研究处理这个问题的详尽办法,由陈副总理召集。关于指导接收工作问题,为了使准备工作更加充分,原定二十一日由董副总理率领出发的华东区工作团第一批人员决定的行期暂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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