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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收购点怎样设置更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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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9-03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农副产品收购点怎样设置更合理
詹寿明 马如宝
最近,我们在调查农村短途运输中,感到农副产品收购点设置得是否合理适当,与开展短途运输的关系十分密切。为此,我们在浙江嵊县、开化等县山区访问了森林工业站、基层供销社等有关方面的同志,初步探讨了这方面的问题。
嵊县和开化等县山区既产粮食,又盛产竹、木、柴、炭、茶、烟、药、笋、猪、禽、蛋品和野生纤维。在历史上,这些地区就以集市为物资集散的中心,农民们将农副产品一捆一担地挑往集市出售,买回自己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近几年来,随着山区经济的发展,商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需要,在集市地点以外适当地增设了一些固定的收购点。这对便利群众出售,促进生产,加速物资流转,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有些地区的商业部门实行了“哪里生产就在哪里收购”的办法,不是定点收购,而是就山就村收购、就地交货。这种做法,表面看来,物资收购的数量多、进度快,但实际上许多山货土产堆积在山上,由于交通不便,调运不出来。绍兴县兰亭公社在1957年前有五个收购点,到1961年发展到四、五十个收购点,实际上是就山就村收购。由于收购点过多而分散,增加了集运环节,商业部门把原来农民出售物资应该运送的这段运输也包了下来,增加了商品流转费用,增加了商品成本。今年第一季度,他们对收购点进行了调整,从第二季度开始又按原收购点进行收购,恢复了定点收购的做法。嵊县森林工业站、北山供销社的同志认为,这样做有以下好处:一、能较快地完成调拨任务;二、资金周转快,不会因收购起来运不出去而造成物资、资金积压;三、商品流转环节减少,物资集中,便于保管和降低成本;四、便于掌握收购价格;五、不致因临时组织劳力突击运输物资而打乱生产队的农事安排。
定点收购的收购点怎样设置才更合理更适当?我们也曾就这个问题与基层供销社、交通管理站、森林工业站的同志讨论过。开化县林业局的同志介绍了开化县木材收购点设置的情况。这里是木材重点产区之一,在全年生产和外调的木材中,农民群众出售的约占五分之四。山区农民的活动规律是:每年秋收以后上山砍伐、集运木材,春耕以前趁“桃花水”顺山涧溪流将木材流放出来,卖给国家。国家的木材收购点就设在钱塘江上游马金溪边的马金、城关、华埠三个集镇上,农民们出售木材以后,就在这些集镇上选购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这些收购点所在地,交通都比较方便,水运木排可直放衢县、兰溪、杭州,公路也可直达。在这些地方收购,山区第一线的短途运输在群众出售产品的过程中就解决了。嵊县北山区最近调整了收购点,将原来伸进深山的收购点改设在公路、溪流沿线,效果也很好。从各地的经验看来,应该从便利群众出售、有利于收购和运输的原则出发,根据物资流向、自然经济区域和交通条件来设置收购点,而且最好是设在能使附近地区农民出售物资后比较方便地买到需要的东西、当天又可以返回本村的地方。有的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划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定点之前要逐级进行平衡,使收购点的分布尽可能地与行政区划结合起来,但不能以行政区划作为定点的主要条件。
收购点适当调整以后,由于农民运送物资有远有近,也需要适当调整收购价格,承认地区差价。
实行定点收购,并不是说商业工作者可以等货上门了。为了做好定点收购工作,更要求商业职工切实地改进经营作风,主动地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生产队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副业生产。嵊县北山区供销社吕岙、竹溪分社在收购活动中,采取“上门看货评价、指定交货地点、凭到货验收单据付款”的办法,这样既了解了群众的生产活动,又掌握了货源情况,使生产、收购、短途运输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并且从销路、价格上指导了群众生产。此外,对零星的小土特产,还可以组织小商贩挨村串户流动收购,便利群众出售。
(原载《浙江日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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