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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森林工业发展的趋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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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9-06
第5版()
专栏:

世界各国森林工业发展的趋势
丁方 柴禾 李树苑 方堪
几个世纪以来,人类与森林的关系是从盲目的破坏和浪费森林资源,逐步转向保护与扩大森林资源。这是世界各国林业和森林工业发展的一般特点。
世界各国森林的面积、蓄积量、人口、和工业发展水平等都不相同,但总的来看,各国森林工业发展的道路,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着四个阶段,即:薪材阶段、采运工业阶段、森林工业全面发展阶段、森林工业和营林综合经营阶段。
薪材阶段
在第一阶段,木材的主要用途是作烧柴,薪材在采伐量中占极大比重。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前,世界各国都处在这个阶段,非洲、中、南美洲、亚洲一些国家至今还基本停留在这个阶段上。1958年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薪材与工业用材在木材生产量中占的比重是:亚洲的工业用材占40%,薪材占60%;非洲的工业用材占9%,薪材占91%;中美洲的工业用材占20%;薪材占80%;南美洲的工业用材占14%,薪材占86%。这说明在薪材阶段,虽然也需要一些建筑材、家具材、包装材、坑木等工业用材,但是占的比重不大。工业越是落后,薪材占的比重就越大。仅从1957年亚洲一些国家的用材比重来看,伊朗按人口计算木材消费量为0.33立米,其中薪材占94%,工业用材仅占6%;巴基斯坦按人口计算木材消费量为0.13立米,其中薪材占92%,工业用材仅占8%;但工业比较发达的日本,每人木材消费量0.73立米中,工业用材占68%,薪材只占32%。这说明,日本对木材的利用,基本上已经脱离了薪材阶段。
采运工业阶段
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由于煤矿、铁路、建筑、电讯、车辆和造船等行业的兴起,对锯材、原木的需要量急剧增加。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可能采用各种采运机械和锯机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因此形成了森林工业的第二阶段。
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都曾经处于第二阶段;现在一些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也还处在这一阶段中。工业发展阶段的森林工业具有如下特点:它是以采运为主,由采运和简易加工两个部门组成的森林工业体系;薪材在木材消费中的比重虽然比第一阶段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主要产品之一;工业用材内部的结构,原木与简易加工的锯材、枕木等与薪材一样,是木材的主要利用形式,而胶合板、人造板、纸浆、纸板等物理机械、化学加工产品占的比重还小;木材利用的范围主要是大径材、优质材和针叶材,对树种的利用范围很窄,阔叶材、小径木及废料利用率极低。
各国工业化开始时期,木材需要量的增长是极快的。苏联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一年(1928年),木材采伐量是六千一百七十万立米,到1930年跃至一亿四千七百二十万立米,这一年比1929年增加了54%。随着工业的发展,木材消费水平大大提高,这比工业不发达国家的工业用材,按人口计算消费量要大十几倍、几十倍。工业发达国家每人木材的消费量一般在0.5立米以上,而工业不发达的国家几乎没有超过0.5立米的。这说明工业发展需要大量木材,因而对森林工业的要求是多采木材。其结果是大片森林遭到破坏,木材利用率低,浪费大,是这个阶段的重要标志。在这一阶段,由于森林面积迅速缩小,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地威胁了农业生产。例如,据1950年调查,日本因森林遭受破坏后,全国五十四个水库中有二十四个已经淤塞了大半,有的甚至丧失了蓄水能力。所以,工业发展阶段,也是一个盲目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浪费木材的阶段。
薪材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人类活动范围有限,对森林的破坏力较小,破坏速度也比较缓慢。到了产业革命以后,交通方便,商品流通迅速发展,对森林破坏范围也迅速扩大;而机械的采用,又加剧了这种破坏。在工业化阶段,各国较普遍地出现已开发林区过伐,木材采运企业向深山内地转移,使运输线拉长,产、销和加工之间互相脱节的现象。这就迫使人们不得不设法解决森林资源不足与需要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
造林固然是扩大森林资源的一个主要方面,但这需要很长期间才能收效,难以解决当前问题。在某些森林资源尚有潜力的国家,兴建林道开发新林区,继续扩大采伐量,当然也是一条出路,但只走这条道路是不合理的,而且在人力资源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仅采取扩大采伐量的方针,不但森林的生长能力跟不上去,而且还会遇到一些新的困难。例如,现有森林资源将继续遭受破坏;修建新铁路,增加大量建设投资;即使有了铁路,运费高,林产品成本将成倍增加;在人烟稀少的林区建立采运企业,需要大量移民,并要为他们创造各种工业和生活条件;随之而来将出现大片无林地,更新问题不易解决;继续采用过去的加工方式,废材量将更多,浪费更严重。因此,在解决林产品供应问题时,也需要考虑合理利用木材的其它途径。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已为合理利用一切木材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条件。随着各国对木材加工利用的重视,代用品的扩大,煤炭、建筑等需材部门的木材消耗量和消耗定额已不断下降;另一方面,运用防腐干燥技术已可能大大延长木材的使用年限;运用胶合技术已可使小材变为大材,其质量甚至超过天然的整块木材。因此,如何更充分地利用木材原料,用较少原料加工出更好的产品,成为解决木材不足的主要途径。于是,综合利用和联合经营被提上日程,形成森林工业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森林工业全面发展阶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二、三十年内,美国、加拿大、北欧诸国、民主德国、西德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的森林工业,先后进入并完成了或基本完成了全面发展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木材利用方式已经发展到物理机械和化学加工,加工对象扩大到阔叶材、小径木、废材、碎料,产品种类有了迅速增加,森林工业已由采运为主转为以加工为主。如何充分合理利用木材原料,用较少原料加工出更好的产品,是这一阶段发展森林工业的主导思想。
首先,从木材利用方式和产品结构来看,这一阶段有下列特点:(一)薪材是较早的木材产品,它在木材总消费量中已降至次要地位。例如,美国1910年左右薪材在木材总产量中占48%,而现在只有13%;1900年薪材占燃料比重为47.8%,1950年已减至4.5%。与此同时,部分薪材转为工业用材,成为纸浆和人造板的原料。薪材比重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它已愈来愈为煤和液体燃料(石油、天然气)等所代替。美国1900年所耗液体燃料在燃料总消费量中仅占4.3%,而1950年则上升至64.1%。这是因为煤和液体燃料比薪材价格便宜,使用方便。但是,煤和石油的蕴藏量是固定的,矿床面积也有限,愈采会愈少;森林究竟比它们分布广,同时能够生长、更新,生息不绝地生产和再生产。因此,尽管工业再发达,薪材在燃料中还会占有相当的地位。芬兰木材利用水平很高,但因国内不出产煤和石油,燃料仍用薪材。
(二)在工业用材内部,原木经过加工利用的比重占了绝对优势,不经加工的各种原木材种(桩木、立柱、电杆、坑木等)的消费量不断下降。如美国有93%的原木是经过加工后利用的,西欧有80%;日本1950年的坑木消费量占木材总消费量的11%,1959年已减少到5.4%。同时,经过简易加工的木材,如枕木、锯材等的消费量,也在不断减少或停滞不前。坑木、枕木、锯材消费量的停滞和下降,说明原来采矿、铁道、建筑三个主要用材部门的用材量在木材消费中的比重在缩小。
(三)木材物理机械加工制品产量有了迅速增长。美国从1913年到1954年的四十一年间,与锯材产量减少16%的同时,胶合板的产量增加了一百零九倍。1959年世界各国生产胶合板的产量为1948年的五点二倍;建筑业的锯材消费量虽然下降,单位房屋建筑的胶合板用量却成倍的上升,美国在1950年用四百平方呎,1960年估计已达到二千六百平方呎。纤维板、刨花板的情况也是如此。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木材化学加工用材在工业用材总消费量中的比重增加极为迅速。瑞典、加拿大等国都已上升至40%;美国1900年纸浆用材还只占2%,1952年已上升至27%;日本在1950年只占12.2%,1959年已上升为22.8%。1960年纸浆和纸平均按人口消费量,美国为一百九十六点五公斤,英国为一百零七公斤,西德为六十七点九公斤。纸浆工业在木材消费中的比重的迅速增加,主要是由于工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对纸浆制品如纸、纸板、人造纤维等的需要急剧扩大所致。在现代工业技术的条件下,除生产一些传统产品外,人们已经能从木材中取得肥料、炸药、塑料、糖、酒精和人造橡胶等产品。
其次,从木材利用范围来看,在森林工业全面发展的阶段,阔叶材、小径木和废材、碎料利用的数量有了显著增加。据统计,1958年日本在木材总消费量中,阔叶材已占19.3%,在纸浆材中已占22%,坑木中已占34%,由于大量使用阔叶材和废材、碎料,针叶材在纸浆用材中的比重已从1959年的62.2%降到1961年的39.9%。目前欧洲纸浆工业利用的阔叶材已有八种,工业用材的最小直径已降至六厘米,许多国家的人造板、热解等工业都利用小径木为原料。在完成森林工业全面发展阶段的国家里,工厂废材量逐渐下降,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从产品种类来看,随着木材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化学性质研究的发展,以及加工再加工技术工艺的改进,人们不断发现利用木材有许多新的可能性,因而使林产品种类有了迅速增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木材可以制造的产品在二千种以上,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则扩大到四千五百种到五千种,最近已可能发展到一万五千种到二万种。
最后,从森林工业的结构来看,在这一阶段,森林工业已发展为制材、胶合板、人造板和制浆造纸几大部门为主,实行综合利用、联合经营的工业体系,采运工业已成为供应原料的附属部门。瑞典、美国的大型加工企业多是靠近林区联合经营的。正像重工业部门中采矿、冶金和机械制造的关系一样,从以原料采掘为主过渡到以加工为主,这也是森林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实现了综合利用和联合经营,森林工业得到了全面发展,用同等数量的木材取得了更多的产品,使木材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从1913年到1954年的四十一年间,芬兰采伐量只增加3%,成材产品却增长20%,纸浆和纸的产量增加了七倍。
从主观上来说,第三阶段也是一个从盲目到自觉的过程。森林工业先进的国家,盲目采伐了几百年,最后终于认识到,天然林生长很慢,一旦被破坏,恢复很难,必须合理地利用资源,使森林工业得到全面的发展。但从森林工业本身来看,解决木材不足的途径还限制在挖掘木材利用的内部潜力,即充分合理地利用工业用材、使薪材转为工业用材和扩大树种利用等几个方面。这仍然是一个被动的局面。如何从被动转为主动,从根本上解决采伐和更新的矛盾,使森林工业和合理经营林业结合起来,将是下一阶段的方向。
森林工业和营林综合经营阶段
第四是森林工业、营林造林和综合经营阶段。目前,森林工业取得了全面发展的国家,已逐渐走向采伐利用和营林造林综合经营、统一发展的道路。这种新的趋势在苏联、北欧三国、美国、意大利、法国、西德、日本等国家,有的已经出现了一些苗头,有的则已有逐渐成为主流之势。
森林工业为什么会走上这条道路呢?这可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森林工业本身的特点和各国森林工业发展的特点来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木材特别是对某些以木材为原料的制品的需要,上升得很快,这就要求进一步增加木材的产量。可是,只挖掘木材利用的内部潜力总有一定限度,而国民经济对木材的需要却是不断增长,这样势必要考虑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途径。
森林工业的劳动对象是森林,它是一种生物有机体,可以生息不绝、源源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为了解决森林资源利用和更新之间的矛盾,决定了采伐和造林必须结合起来,实现永续利用,长期经营。
资本主义国家的森林工业是怎样发展的呢?在森林工业发展的第二阶段,它们对营林极不感兴趣。因为林木本身生产的周期性长,作为工业用材的树木,一般要生长一百多年才能利用,投资很不合算。正如马克思所说:“长的生产时间(其中所包括的劳动时间是比较短的)及由此引起的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业不适宜于由私人经营,从而,也不适宜于资本主义经营。因为,资本主义经营,即在以结合资本家代替个别资本家的场合,在本质上也是私人经营。”(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288页)所以,掠夺式的采伐是这一时期森林工业的特点,采完一地即迁移他地再采,营林造林的规模几乎微不足道。当时也因为森林资源丰富,客观上具有一定的条件。但是,近几十年来,情况却有了变化,随着森林工业的全面发展,资本主义各国对营林造林开始注意起来。这是因为,森林的严重破坏,带来了森林资源枯竭的危险,威协着资本家的投资利益;为保证木材加工工业的生产,需要保证原料的源源不断的供应;用间伐方式采伐,既可以取得木材,又促进了林木生长,有可能实现永续作业;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营造速生林已有可能缩短林木生长周期,有些树木三几十年即可利用,使造林事业对资本家有可能成为投资事业;几十年来,木材价格的猛烈上涨,更刺激了资本家经营林木的欲望。因此,森林工业走上了与营林综合经营的道路。
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木材采运企业,过去一般经营十年到二十年后,由于资源采光就要搬家。这样,当它向第三阶段过渡时就产生了以下一个问题:森林联合企业建立起来不久,正要发挥效率,原料却失去了保证。从发展森林工业联合经营、综合利用的角度出发,要求企业必须在林区长期固定下来。这样才有可能建立各种近代化的木材加工联合企业。固定下来,就要求原料能够从周围森林基地源源不断地得到供应。因此,势必要考虑采伐、加工利用和营林造林密切相结合。这样,森林工业也必然走向与林业综合经营的道路。
采伐利用和营林造林的综合经营,使林业实现了集约经营和永续生产,如大规模的近代化的农场似的。因此,过去的林子造起来,主要靠天然力量生长,经营比较粗放,现在则运用了灌溉、施肥、选种、育种、机械化等多种技术措施,进行集约经营,促进林木速生丰产。过去的森林工业是由采运开始到制材加工为止,综合经营则使其扩大到由育苗开始,经过造林、经营、采运,最后到各式各样的加工。
在森林工业全面发展阶段。人们对森林生长的规律、森林工业和营林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已经深入到抓着如何解决采伐与更新这个根本矛盾,着手彻底解决木材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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