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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管会贸易处 暂管进出口事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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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20
第2版()
专栏:

  广州军管会贸易处
 暂管进出口事宜
【新华社广州十九日电】广州市军管会为促进内外物资交流,鼓励土产输出和必需品的输入,顷特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未公布对外贸易管理办法和华南贸易局未成立以前,暂由该会贸易处办理进出口管理和进出口商的申请事宜。该处即于十六日开始接受进出口商的申请。输入目前暂限于自备外汇,必须输入对经济建设和国计民生有利的器材、原料和各种必需品。输出方面,规定在结汇办法未公布以前,出口商可先由政府认为可信的商号或商业银行担保办理出口,日后再补行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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