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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开始——学习札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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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9-25
第5版()
专栏:

从头开始
——学习札记
若水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一句经常被引用的话:
“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终了的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并不是自然界和人类要适合于原则,而是相反地,原则只有在其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之时才是正确的。”(《反杜林论》,第三十四页)
这一句话是对唯物主义的方法的极好概括。
然而,恩格斯说的“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应当怎样理解呢?难道马克思主义者不主张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吗?难道恩格斯本人不是也在同一本书中强调辩证法在新的研究领域里多方面运用的重要意义(见同书第一三九页)吗?
恩格斯的这句话,是在批判杜林所采用的先验主义方法即唯心主义方法时说的,所以,他说的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存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事实是第一性的,原则是第二性的。不是先有原则,然后从其中推演出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来(像黑格尔和杜林那样),而是先有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然后从其中总结出原则来。因此,原则必须适合事实,而不是事实必须适合原则。
从客观存在开始,从事实开始,——这就是从头开始。
列宁在批判主观社会学家米海洛夫斯基时说,“从什么是社会、什么是进步等问题开始,就等于从尾开始。当你还没有研究过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甚至未能确定这个概念,甚至未能去认真研究事实和客观地分析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时候,你怎能得出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概念呢?”(《列宁全集》第一卷,第一二三页)“马克思在这方面的伟大成就在于他摈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议论,而对一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一种进步(资本主义进步)做了科学的分析。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却责备马克思,说他从头开始,而不从尾开始;从分析事实开始,而不从最终结论开始;从研究历史上一定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开始,而不从关于什么是一般社会关系的一般理论开始!”(同上,第一二五页)
从具体事实开始和从一般原则开始,从头开始和从尾开始,这是两种研究方法的对立。
“从尾开始”的方法是怎样的呢?可以拿杜林作例子。
杜林在他的著作中企图论证世界的统一性。世界是统一的,这本是客观事实,是真理。可是杜林是怎样去证明的呢?恩格斯把杜林的思维过程简括如下:我从存在开始。所以我思维着存在。关于存在的思维,是统一的。可是思维和存在应当互相一致。因之,在现实中存在也是统一的。
杜林以为,既然他能够在头脑中把世界作为一个统一体来思维,既然他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存在”这个概念,那么,这个客观存在的世界也一定是统一的。这就是由原则到事实,由思维到存在。杜林实际上不是从存在开始,而是从关于存在的思维开始,从抽象的存在开始(这里他模仿了黑格尔)。杜林也企图达到思维和存在的一致,但他是使存在适合于思维,而不是使思维适合于存在。这正是唯心主义者所了解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恩格斯揭露了这一点,指出:“企图以思维与存在的一致(I dentit?t,或译同一性——引者)去证明某一思维产物的现实性——这正是某个黑格尔的最荒唐的、神魂颠倒的幻想之一。”(《反杜林论》第四十二页)
辩证唯物主义者也承认思维和存在一致,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然而这种同一性是以存在为基础的,因此,决不会“企图以思维与存在的一致去证明某一思维产物的现实性”,而是要用社会实践来证明思维和存在的一致。
辩证唯物主义者是完全从另一条道路来论证世界的统一性的。恩格斯说:“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这种物质性不是两三个变戏法似的词句所能证明的,而是要由长期的和艰苦的哲学的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来证明的。”(同上,第四十三—四十四页)这个方法就是“从头开始”的方法。
如果是从原则出发,那就有这样的问题:这原则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还是从外部世界来的,那么,原则就不是出发点。如果是凭空从头脑里来的,那么它怎会适合外部世界呢?
然而,如果原则是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如果它是正确地从外部世界总结出来的一般结论,那么,它是可以反过来指导我们的研究的,是应该继续运用于新的研究的。在这里,一般结论就变成了方法。在这里,就有一个由一般到特殊的过程。这一点,《矛盾论》已经给我们阐明了。
但是,在一般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新的研究,即使这个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仍然是要“从头开始”,不能“从尾开始”。这就是说,结论是从对具体事实的具体分析得出来的,不是从原则中推演出来的。要用一般原则去进行具体分析,而不是用一般原则去代替具体分析。
杜林攻击马克思,说马克思是这样推论的:根据辩证法的规律,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就转化为质,因此,货币达到一定数量时就变成资本。还有:根据辩证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阶段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因此,既然资本主义制度否定了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使小生产者变为无产者,那么下一步的发展必然是否定之否定,就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剥夺剥夺者。
对于这种歪曲,恩格斯作了有力的驳斥。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是从事实出发,说明了货币何以会转化为资本,并且具体地分析了这种转化的条件的。“马克思说:只有当价值量达到一定的最低限度的数量(这个数量虽然因条件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可是在每一个场合都是一定的)时,它才能转变为资本——这一事实是黑格尔规律的正确性的证明。”(同上,第一二九页)可见,正好和杜林说的相反:依照杜林,马克思是用质量互变的规律来证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必然性;依照马克思本人,他却是通过分析货币转化为资本的事实来证明质量互变的规律的正确性。
同样,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只是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已经作了历史的和经济的证明以后,才说这个过程是“否定之否定”。“当马克思把这一过程称为否定的否定时,他想也没有想到要以此来证明这一过程的历史必然性。相反地,在他以历史观点证明了这一过程部分已经真正实现,部分往后还一定要实现以后,他才指明,这样的一个过程而且是按一定的辩证法的规律发生的。全部就是如此。”(同上,第一三八页)
恩格斯本人也正是这样对待辩证法规律的。
恩格斯曾用多年的时间去研究自然科学,他给我们留下了未完成的然而是十分重要的《自然辩证法》草稿。这是他把辩证法应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宝贵成果。恩格斯在这里对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作了哲学的概括,指明自然科学的发展证明了辩证法的正确性。他并没有反过来用辩证法的某一条规律去“证明”自然科学某一具体结论的正确性。
不错,恩格斯也常常从辩证法的观点去对某种科学学说加以评判。例如,他对康德的星云说就作了很高的估价。他说,康德把“僵硬的自然观打开第一个缺口”,在康德的发现中
“包含着一切继续进步的起点”,他的关于星云说的著作是“划时代”的。然而恩格斯认为为康德的星云说提供论证乃是自然科学家的事情,至于他自己从哲学上所做的只限于指出康德学说的重要意义,指出这个学说的方向是正确的,即不是把地球和太阳系看成固定不变的东西,而是有其形成的历史的。的确,不管从今天的自然科学眼光来看康德的星云说是否陈旧,然而今天的自然科学是毫不怀疑太阳系有其形成历史的,因此还是继承了康德的方向。
这样,就可以了解,即使是一个正确的原则(或原理),在运用于研究问题的时候,也还会有科学唯物主义方法和主观主义的方法的分别,会有“从头开始”和“从尾开始”的分别。马克思主义所反对的,正是后一种方法。
有时在一些论文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提法:某种科学学说是符合辩证法的,因此是正确的。这种提法就值得分析。也许,这种学说的确是正确的,但要证明其正确性,却只能靠事实的检证,靠对客观材料的分析。单拿这种学说和辩证法的规律作比较,并不能判定这个学说的具体结论是否正确。辩证法是一般原则和方法,它能为科学研究指出一个前进方向或发展道路,能帮助科学家正确地理解他们的发现的意义。这当然也是十分重要的,不应该低估自觉地掌握辩证法对自然科学的巨大意义,但是如果把它的作用加以夸大,那也违反了科学本身。毛泽东同志说过,马克思主义“只能包括而不能代替物理科学中的原子论、电子论”(《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八七五页)。辩证法认为太阳系也是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有它的起源,但这不能代替天文学中的地球起源论,那是一个有待自然科学家探讨的具体问题。也许有一天星云说会完全被推翻,而被一个另外的证实了的学说所代替,但只要这个学说认定太阳系有它自己的起源,那么这只是推翻了星云说而没有推翻辩证法。辩证法肯定太阳系有它自己的起源,至于太阳系究竟是怎样起源的,那是要自然科学家去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因此,任何一个提出太阳系起源的新假设的科学家都不能说,他的学说是符合辩证法的,因此是正确的。如果要说“正确”的话,也只能说大方向是正确的,不能说因此具体结论也是正确的。再例如,辩证法也肯定物质是不可穷尽的,至于目前自然科学家所知道的基本粒子内部还有什么样的结构,这也要自然科学去研究,辩证法并不能预先告诉你,因为这不是哲学问题而是自然科学的问题。因此,即使自然科学家们同样基本上遵照唯物辩证法(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也还是可能提出不同的假设,形成不同的学派的。从这里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为什么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也需要百家争鸣。
社会生活中的问题也是这样。在论证某一项具体改革措施的正确性时,如果只是说,依照辩证法的规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变化的,一成不变的东西是没有的,因此目前的改革措施是正确的、必要的,而此外对改革的客观根据和条件没有或很少具体分析,那么,这是不解决问题的。从“一切都是变化的”这个辩证法的原理中,并不能推论出某项事物在什么时候需要改革和怎样改革。如果有人主张暂时不要改革,那也未见得一定违反辩证法,因为辩证法也承认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所以,关键问题在于具体条件,而这只能依靠对事实进行分析,不能依靠从原则进行推演。
可能,用这种“从尾开始”的方法所企图证明的结论本身并没有什么不正确,但如果这结论是正确的话,它也不是从原则中推演出来的,而是从事实中概括出来的,只是作者对正确的结论作了空洞的论证。在叙述了一般原则之后,来一个“这就是说”或者“由此可见”,一下子就跳到一个十分具体的结论。用这种方法,可以对正确的结论进行论证,也同样可以对不正确的结论进行论证,因为这种论证是表面的,形式主义的,好像作了论证,实际上没有作论证。
这样一种对原则的应用,就是所谓“套”:套公式,套原则。套子是现成的,只待把事物装进去就可以了。这也是极省事的所谓“简单化”的方法。
理论和实际必须联系,这一点已经讲得很多了,当然以后也还需要继续强调。然而有一个与此密切联系的问题也不可忽视,那就是理论和实际如何联系的问题。理论和实际可以有生动的、深刻的、真正的联系,也可以有死板的、肤浅的、形式的联系。我想,在反对理论和实际脱离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理论联系实际的简单化吧。其实,简单化也还是脱离实际的另一种表现。多向经典作家学习,我们是可以把理论的正确运用同“套原则”、简单化的方法区别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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