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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业余补习学校 京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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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24
第4版()
专栏:

  开办业余补习学校
  京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北京讯】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二十二日的大会上,通过关于开办业余补习学校的决议,原文如下:为了满足工人和干部的学习要求,提高工人和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及工作技能起见,特决定在本市创办一正规的业余学校,以统一领导、分散教学的方式,设立大、中、小各等学校和各年级的各种课程的班次。目前应以开办中学、小学为重点,但亦应开办一部分大学班。各等学校均应建立适当的学制,实行考试制度,按照学生学习成绩,发给与正式学校有同等效力的证书,业余学校的教员应从各方面聘请充分称职者担任之,并按照所担任课程的高低和分量,给予相当的报酬。在设备方面,应尽可能地利用各学校、机关、工厂及其他可以利用的公共设备。对学生所需用之教科书则应给予减价之优待。
业余学校开办之始,应先招收工人和工作人员入学,待办理稍有成效,取得经验后,再逐渐推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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