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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人不得穿军服 京津卫戍区司令部 说明军服式样颜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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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24
第4版()
专栏:

  非军人不得穿军服
  京津卫戍区司令部
  说明军服式样颜色
【本报讯】京津卫戍区司令部为了整饬军风纪军容,曾规定非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得穿着军服。该部为更加明确与便利纠察起见,特作如左之概括说明:
“(一)人民解放军(包括干部战士)之军服,以本(一九四九)年夏冬所着之单军服及棉军服为标准,其与非军服之主要区别为颜色与式样的不同,军服颜色为草绿色及草黄色,其样式,上身有翻领,前身四个兜带盖,后身无背带,下身为西式裤或马裤。夏帽圆顶软边硬帽檐,冬季为圆顶遮耳硬檐棉帽。着军服者必须衣帽整齐,上下身颜色一致,佩戴军徽胸章。
(二)军人转业后,其原来之军服,经染成别样颜色或改成别种式样后,亦可穿着,但不应戴军帽。
(三)凡以前美军遗留下之服装,其样式和颜色均与人民解放军军服不相同者,或式样相同而颜色不同,或颜色同而式样不同者,市民穿着时不受限制。国民党军军服及日伪军服未经染色或改样者无论何人均禁止穿着,以免与流散军人混淆。
(四)各非军事之机关及团体或学校如所着之制服与人民解放军军服颜色式均相同者。应佩戴本机关团体或学校之证章并不得戴军徽,以资与军人有所区别,但要求在今后规定制服时应与军服有所区别。
(五)此规定只限于京津两市区,凡外区因公来京津之人员,亦应遵此规定行之。
(六)大衣及外套等服装之着用,暂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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