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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二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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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11-13
第5版()
专栏:

舞蹈二题
叶林
观摩了北京歌舞单位的舞蹈联合演出,也参加了座谈讨论活动,获益良多。一来深深地为我国年青的舞蹈事业近年来在创作与演出方面取得的成就感到高兴,欣赏了不少优秀的舞剧和舞蹈节目;二来也启发了我们思考了一些关系到今后进一步提高舞蹈创作和表演质量的艺术问题。这些问题在座谈讨论会上已经有不少同志发表过精辟的见解,这里,只准备写下一些点滴的体会,作为个人学习的浅薄的心得。
一、关于花、鸟、鱼、虫的舞蹈
在抒情舞蹈的体裁中,经常出现一种通过自然景物,特别是以花、鸟、鱼、虫为题材来抒发感情的舞蹈。这类舞蹈的表现性能,可以称得上是仪态万种,绰约多姿。这当中,有一些是通过一只小小的穿花蛱蝶或仪容高雅的孔雀等动物的可爱形态的刻划来表现生活的情趣,透露出艺术家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大自然造物匠心的赞美;有一些则是选择一种在某个民族或某个地区群众心目中带有象征意义的动物、植物,诸如蒙古人民心目中的鸿雁,西藏人民心目中的鹰,汉族人民心目中的龙凤、狮子、松柏、梅花等等,表现一定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感情,唱出了艺术家对这种性格和感情的颂歌;还有一种是属于神话或民间传说故事的题材,如舞剧《鱼美人》中的《蛇舞》、《珊瑚舞》等等,这基本上已经是人化了的动物、植物,具有人的性格和人的思想感情了。这许多种不同的对待题材的态度和处理题材的方法,无论是托物寄情,还是缘情体物,都是十分有意思的。它显示出舞蹈艺术中的广阔的抒情天地,既反映了人类思想感情和生活的丰富性,又反映了舞蹈艺术的社会功能的丰富性。
舞蹈中自然景物的题材和反映社会生活变革的题材不同,自然景物的迁移较慢,诸如松柏鱼雁的形体在很长的历史年代中都是大体一样的,远不如社会生活那样激烈变迁。不过,自然景物既然是处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它就不能不和社会的人发生关系而带有社会性。人类总是习惯于用社会功利的观点和用意识形态的观点来看待自然景物,如内蒙古人民心目中的鸿雁就带有观念形态性和社会性,不再单纯是生物上的鸿雁。有时同一物体,在这一时代被赋予这一种社会涵义;但随着时光流逝,在另一时代可能竟会被赋予完全相反的涵义;竟或在同一时代,此处受人赞美,彼处却被人嘲弄者有之。如乌龟,在古代可以占卜,与龙、凤、麟合称“四灵”;但到了后来却成了被人鄙视的俗物。可是,与此同时,乌龟的形象仍在某些建筑物上出现,这里却又含有赞誉其耐劳与长寿的意思了。可见物体本身虽然不变,但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它却又是可以有不同的社会意义的。不过,自然景物的社会性也并非与其自然属性全无联系,相反,它更多地是以其自然属性为依据,进而赋予更高的社会意义的。如果青竹不是气节清高,孤松不是坚贞挺拔,梅花不是敢于战胜风雪,人们就不会誉它们为岁寒三友。因此,艺术家在选择这类题材时,总是要同时考虑到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观念形态上的象征意义。
当选择这类题材进入艺术创作时,情况就更为复杂。因为艺术反映生活,不是生活的原封不动的再现,也不是一种社会观念的单纯的解释,而是对生活进行提炼,概括和集中,通过活的艺术形象把生活更真实、更典型和更生动地表现出来。艺术家在创作时,生活现象是通过他的思想感情的折光镜反映出来的,这里面,总是要反映出艺术家的态度,他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和爱憎。无论他选择了哪种题材,从最尖锐的生活矛盾冲突斗争到自然界的事物以至花、鸟、鱼、虫,他总是能够赋予这些事物以特殊的生命,在它们身上倾注了自己的观点和感情。所以,同一事物,在不同艺术家的心目中,由于时代不同、抱负不同、心境不同、修养不同,在艺术创作上就有很大的差别。这里面有立意高低之分,气质清浊之分和艺术优劣之分。唐代诗人崔涂写的《孤雁》诗很有名,他用暮雨、寒塘、渚云、关月来烘托,刻划孤雁,表现了孤凄的心境;但杜甫写的《孤雁》立意更高,把安史之乱中失群漂泊的人们的痛苦心情也寄托进去了。所以范元实说:“……余读老杜‘孤雁不饮啄’者,然后知崔涂之无奇。”至于苏轼的《卜算子》,讲鸿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则又是另一种孤高的寄意。但是,到了现代,蒙古族人民在一首民歌中却用鸿雁的南北飞驰的坚毅意志来歌颂领导人民起义的英雄嘎达梅林。在贾作光编演的《雁舞》中,也是以鸿雁之姿来歌颂内蒙古人民敢于冲破黑暗迎接黎明的坚强性格。可见,同是鸿雁,在不同艺术家的心目中,却能够抒发出如此不同的胸怀,创造出如此不同的艺术形象。
我们还看到过另外一个《雁舞》。在这个舞蹈中,欣赏者似乎只能够联想到雁的一般形态,没有可能体会出鸿雁的精神品格。因此,美感的享受不多,更难领略出作者的意图,自然也就谈不到可以从中得到多少鼓舞了。
由此,我们不能不要求舞蹈编导者们在创作这类舞蹈时有较高的立意。艺术家的抱负越高,评价生活现象所依据的思想越进步,越能够和时代的脉搏跳动一致,作品的形象就越饱满、越健康,品格越高和越能够符合今天的时代精神面貌。因此,我们总是希望舞蹈家们具有充沛的时代感情,丰富的生活体验,再加上精湛的艺术技巧,才有可能从这一类的自然景物的题材中创造出生趣盎然、能够鼓舞人民热爱祖国和热爱生活、使人乐观向上的舞蹈形象。
当然,这一类舞蹈所选择的题材毕竟只是自然景物,只能通过某一事物的形态来表现艺术家本人的生活感受和热情,它所能接触的生活的范围是有限的,不能指望可以放进过多的生活内容。对这一类舞蹈作一般化的要求也是不合适的。有一些这类的舞蹈能够有很高的意境,具有较深刻的象征性的涵义,那固然很好;那些只是较多地着重于刻划动物形态情趣的舞蹈,如果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和能够培养起高尚的情操,那也不失为一种精致的艺术小品。这次演出的两个《鱼舞》就各有所长,傣族鱼舞《嘎巴》有较浓厚的民族风格和生活气息,反映出傣族人民对生活的美好想像。据我的理解,如果说这是鱼的舞蹈,毋宁说这是人的舞蹈。人在舞蹈中摹拟鱼的姿态,借以表示对像鱼水那样的自由生活的赞美和表现出傣族人民的欢乐心情。另一个鱼舞则有着迥然不同的情趣,透过独舞者可爱的形态,使人觉得这是一条闪耀着银鳞的真正的小鱼。它的那种调皮活泼、天真无邪的性格,几乎教人相信世界上果真有一种叫做美人鱼的生物,充满了童话似的意境。无论是前一种或后一种鱼舞,我觉得都是值得赞美的。它们尽管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些片断,但却能够给人以美感的熏陶,并且能够给欣赏者留下较为广阔的艺术想像的余地。
我们赞赏这类花、鸟、鱼、虫的舞蹈的演出,因为它多方面地表现了生活和表现了人的思想感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只要能够鼓舞人们健康向上,它也同样能够为工农兵、为社会主义服务。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类舞蹈不可能担负正面反映当前社会主义革命生活的任务。社会主义的舞蹈艺术是以反映社会主义的伟大时代为特征的,这就要求舞蹈家们不能只表现生活中的次要方面,以花、鸟、鱼、虫为满足,更重要的是要表现生活中的主要方面,表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尖锐的革命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够和时代的要求合拍,既做到了百花齐放,又强调反映当前的生活斗争,使舞蹈艺术能够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
二、关于舞蹈的抒情、叙事和摹拟
舞蹈的品种和体裁很多,除了上述的那种以抒发内心感情活动为主、不以情节见胜的抒情舞蹈而外,还有其它不同的体裁。其中有一类是有人物有故事情节的。如舞蹈小品以及更多地和戏剧因素结合起来的舞剧等体裁就属于这一类。
有人说,舞蹈是表现性的艺术,它最擅长于抒情,不善叙事,更怕摹拟。这样,如何理解这一类体裁的舞蹈以及如何在叙事中发挥它的抒情的特长,就值得研究。
其实,所有艺术都是表现的,不表现就不能成为艺术,不过只是表现的手段和方法不同而已。有一些艺术是更多地通过人体以外的物质为媒介来表现,如美术是通过对客观物体的摹拟来造型,以造型来表现;至于音乐和舞蹈则更多地依靠表演者的二度创造,直接由表演者本人来表现。不同的艺术门类由于表现手段不同,也就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表现方法。美术并不回避摹拟,虽然这种摹拟决不是客观物体的原封不动的再现,而是经过概括和加工,但如果不刻划出其表现对象的形体,就很难表现。至于音乐和舞蹈则恐怕是所有艺术中最拙于摹拟的了。以音乐而论,由于声音的听觉印象不像视觉观察物体那样准确,所以很难摹拟物体,不管是物体的品种或是体积的大小和轻重,都很难准确地表现出来。如:音乐可以表现劳动,可以通过号子之类的音调和节奏引起人们对劳动的联想,甚至可以使他们从吭唷节奏的音乐中辨认出是挑东西。不过,如果没有歌词的帮助,却很难想像音乐可以表现出这是挑水还是挑沙。也许音乐可以比较准确地摹拟声音,但是它摹拟得越真实,它就越回复到自然形态,越不像音乐了。舞蹈也和音乐相类似,它虽然不像音乐那样只依靠声音而是依靠人的形体,有视觉的明确印象,但是它的表现手段只是人的形体,而人的形体摹拟其它物体形状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所以舞蹈无论如何跳不出颜色的感觉来。当然,它可以摹拟人的动作和生活,但也和音乐摹拟声音一样,摹拟得越形似,就越不像舞蹈了。问题还不在于这类艺术摹拟事物的能力的强弱,而在于它的表现和抒发感情的直接性,使这类艺术在形成过程中越来越发展这方面的特长,使音乐或舞蹈形象更多地表现表演者的感情(当然,也有形式与程式的规范,不是杂乱无章),通过表演者的感情直接打动观众。它们也要对现实生活进行一定的摹拟,只是这种摹拟已经是经过了感情的抽象化了的,不求形似,而在神似了。
在舞蹈中,不论是哪种体裁的舞蹈,如果要发挥舞蹈表现能力的特长,就决不应以客观形体的摹拟为满足,而要充分发挥其抒情性,使之更好地表现。一个鸟类题材的舞蹈,如果要欣赏者能够分辨清楚这是鸿雁或是天鹅,是苍鹰或是燕子,不可能没有一定的能够表现其动物特性的动作,这就不能不有某种摹拟,但它必须是感情化和舞蹈化了的,既能够引起观众的生活联想,更能打动观众的胸怀,这才是上乘。《天鹅之死》的舞姿中有几度示意天鹅以首傍翅的动作,这不是纯粹客观的摹拟,而是天鹅内心痛苦的表现,摹拟程度极微而表现力特别强烈。可是在《雁舞》的欣赏过程中,每到表现鸿雁饮水和舐翅膀的动作时,总觉得情绪忽然中断,把观众的思想从艺术的想像中拉回到生活的自然形态里来,本来有着较多的艺术想像的余地的舞姿,到这里忽然被定型化了,而且美感也就随之减弱。这种情况在我们的舞蹈中并不是少见的。在我们的舞剧中,有时感到哑剧的成分过重了一点,恐怕也是由于自然形态的东西多了一点的缘故。我们的戏曲有一种常用的手法,那就是“有话则长,无话即短”,有戏的地方,刻划得细致而且痛快淋漓;无戏的地方,一笔带过。我们还看到戏曲表现烈马,不摹拟马的形体,而用马童的大翻来表现。这许多手法如果能够细心学习,触类旁通,我想一定可以更好地发挥舞蹈的抒情特性。
不过,也有一类舞蹈,看起来像是摹拟,其实却是表现的。像河南民间舞蹈《对花》,舞蹈者们用花枝搭成了花轿,搭成了花船,让男女领舞者在其中遨游。轿和船,既有实物的形状,又有花的形状,更能烘托出生活的欢乐。这是在表现中的摹拟,是有美感的。还有一些像摹拟大炮、摹拟飞机的战士舞蹈,如《东海的早晨》,看来也不是为摹拟而摹拟,而是在摹拟中显出生活的真趣。对于这类舞蹈,如果不是以摹拟为乐事,甚至成为一种风气,我想也未可厚非,不能笼统否定。
摹拟和叙事,也不能混为一谈,叙事不等于摹拟。再退一步说,舞蹈本身不善叙事,却不妨碍它和一些戏剧因素相结合,来表现人和事,这就形成了另外一些有情节故事和人物的舞蹈体裁。这种结合不应该只是单纯的加法,而是在叙事中继续发挥抒情的特长,通过抒情来加深人物的内心刻划,用舞蹈的方法来处理情节。《天鹅湖》第三幕王子选王妃的情节、黑天鹅骗取王子信任的情节都是用舞蹈来表现的。舞蹈在这当中不仅表现了情节,而且很好地刻划了人物。在必要时,哑剧也可以为重要的补充手段,使戏剧性结构更完整,情节得以顺利进行。这次演出的舞剧《狼牙山五壮士》就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范例。
人毕竟是有创造性的,是人掌握着舞蹈艺术。生活在发展着,艺术也在发展着,一种体裁不够用,可以出现更多的体裁;这一时候寻找不出好的表现方法,过一个时候却可以寻找出来。舞蹈不能排斥叙事,问题也不在于能否叙事,而在于如何根据舞蹈的特点来叙事。我们已经有了能够叙事的舞蹈体裁,相信我们在实践中一定还会掌握到更好的叙事方法。只有这样,舞蹈反映现实的功能才可以充分发挥,才可以更好地反映当前的斗争生活,推动社会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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