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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进攻性武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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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12-06
第6版()
专栏:

论“进攻性武器”
袁水拍 诗 方成 画
关于肯尼迪所谓“进攻性武器”,
看来得下个定义。
它的范围究竟有多大?
什么才是撤退性武器?
如果导弹是“进攻性武器”,
那么导弹发明以前呢?
那时候都是“撤退性”的?
大炮、炸弹只是用来防御?
德皇威廉二世进攻法兰西,
并没有导弹在他手里。
黄帝战蚩尤甚至于没有一点儿火药气,
弓箭之类属于什么性别?
“揭竿而起”实在太原始,
骂它有“进攻性”恐怕说不过去,
新石器、旧石器时代一概没有见过铁,
难道那时节人人都只好屈膝?
也许只要拿武器的是奴隶,
那武器便包含进攻的意思?
至于老爷们拥有的武器,
那就比春风还要和煦!
而奴隶即使手无寸铁,
拳头也具有进攻的威胁,
哪怕手脚被镣铐锁上,
这副牙齿也够锋利。
还有,舌头算不算“进攻性武器”?
革命的语言有着不可估量的威力。
你能算出一个炸弹的爆炸力有多大,
却算不出《国际歌》能穿透多少厚的资本的墙壁!
什么是肯尼迪所谓“进攻性武器”,
这不是什么猜不透的哑谜。
第一是导弹,第二是轰炸机,
第三、第四,以至第一百零一,
难道不能包括一切的一切,
只要武器落在人民的手里?
七枝步枪打出了个天下,
可见步枪也充满着老爷们所害怕的“危机”。
只要人民不放弃主权和独立,
只要人民有坚持斗争的勇气,
肯尼迪就会摊开两手大嚷:
“危险还没有过去”!
至于美国自己,那是另一个问题,
无论导弹、氢弹、凝固汽油弹、化学武器、细菌武器,
包括密布世界的军事基地,
都丝毫也没有进攻的性质,
而且还富于一种和平的气息!
嘿,这叫做“信不信由你”!
只许美国放火,
不准古巴点灯。
这就是肯尼迪的逻辑,
好一条豺狼的原则!
11月11日作
(原载《光明日报》,30日为朗诵而改写)
(附图片)
古巴的“进攻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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