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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团体在京签订贸易议定书 周总理陈毅副总理参加签字仪式接见日本客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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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12-28
第1版()
专栏:

中日贸易团体在京签订贸易议定书
周总理陈毅副总理参加签字仪式接见日本客人
议定书中再次表示:支持中国提出的中日关系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和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原则,为加强中日人民间友好贸易关系和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而共同努力。对于美帝国主义公然干涉和阻挠中日民间贸易的新发展,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坚决的反对。
新华社27日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日中贸易促进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今天下午在北京签订了一项有关中日贸易的议定书。中日双方在议定书中“再次表示支持中国政府提出的中日关系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和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原则,并表示在坚持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继续为加强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贸易关系和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而共同努力”。
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签字仪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南汉宸和日中贸易促进会理事长铃木一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副会长宿谷荣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专务理事木村一三,分别代表中日双方在议定书上签字。
在议定书中,双方对于美帝国主义公然干涉和阻挠中日民间贸易的新发展,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坚决的反对。议定书中说,“双方坚信,发展中日贸易是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任何势力所阻挡不了的。双方认为,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贸易今后仍然是中日民间贸易的重要方式之一,并且在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基础上,有着广阔的、光明的发展前途。双方将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贸易关系而不断努力”。
议定书中规定:双方同意相互在对方国家单独举办商品展览会,日本方面的定于1963年内在北京展出,然后继续在上海举办,中国方面的定于1964年内在东京和大阪举办;为了促进中日两国人民间的经济贸易和友好关系的发展,双方还同意相互邀请经济贸易界人士和有关团体进行访问;共同努力促进两国间的技术交流;加强两国银行间的联系,并由两国银行直接开立信用证。
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廖承志、叶季壮、李烛尘、李德全、许广平、楚图南、荣高棠、卢绪章、李绍禹等各方面人士。
正在北京访问的日中友好协会副理事长大森真一郎和事务局局长长谷川敏三,以米泽嘉圃为首的日本研究中国美术史学术代表团部分成员,在北京的日本和平人士西园寺公一和各友好商社的代表,也参加了签字仪式。
新华社27日讯 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今天下午接见了日中贸易促进会理事长铃木一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副会长宿谷荣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专务理事木村一三和他们的随行人员。接见时,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接见时在座的,有廖承志、叶季壮、南汉宸、李烛尘、卢绪章等。日本在京和平人士西园寺公一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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